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丁谨之)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湖州市所辖德清县、安吉县反馈巡视意见后,两县党委高度重视,针对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并于近日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德清县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194个,制定防控措施234条;对40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廉政监察,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纠正问题15个,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37项;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查处三合乡塘泾村套取工程款等案;对78个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8个部门、乡镇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2015年以来,全县共进行正风肃纪明察暗访39次,问责问效1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8人,通报批评、效能告诫15人;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突出“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19名村干部进行谈话函询。
安吉县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点256个,制定防控措施359条;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归并专项资金29个;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审核、决策流程,2015年核减政府性投资项目36个,涉及建设资金5.27亿元,跟踪审计15个项目,涉及投资额55亿元;实行年度征地拆迁计划审批、土地融资抵押审核制度,修订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履约诚信运用机制;建立正风肃纪常态督查考核机制。2015年以来,共处理3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人,问责27人;建立正风肃纪与核减编制工作联动机制,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单位进行撤编减编,2015年以来,共核减编制11个;修订完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对7名领导干部作出降职、免职处理;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9名县管干部受党纪处分;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带头、勇担当”主题活动等,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推行“一册四表”等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强化“一案双查”,对县矿资办下属西苕溪公司原经理等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同时,加大县级层面巡查力度,2015年以来,对20个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完成20个单位巡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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