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5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吴佳蔚 实习生/梁婧娴 通讯员/章官翔 周德峰 首席编辑/赵洁)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杭州主城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市民家中的“存货”须上交公安机关,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1月1日至27日,杭州警方已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窝点38处,收缴烟花4124箱,查处涉案人员22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16人、罚款5人)。另外,截至目前,市民主动上缴的烟花爆竹达50多件。
西湖区一天就查处5起非法运存烟花爆竹案
余杭警方收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700余箱
2月3日下午,西湖公安分局查处三墩一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店,当场抓获涉嫌存储、运输危险物品的黄某,并查获店内存放的各类烟花爆竹10多公斤,包括30多封鞭炮和20多盒烟花,以及藏在车上的重达80多公斤的9箱烟花爆竹。
黄某因涉嫌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非法行为,被西湖区公安分局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据了解,仅2月3日一天,西湖公安分局就查处涉及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5起。
2月4日,余杭公安分局在南苑街道高地社区的村道里也发现了一个储存非法烟花爆竹的窝点,查非法烟花350多箱,抓获张某夫妇、出租房东顾某等涉案人员5人。
目前,张某、顾某等5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侦办中。截至目前,余杭警方依法刑拘涉案人员8名,行政处罚5人,收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700余箱。
相比抱着侥幸心理偷卖烟花爆竹的黄某、张某等人,在文一路上开副食品商店的女店主王某就要自觉得多。昨天上午,她主动来到西溪派出所,要求上缴店里的全部剩货。
记者自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由市民主动上缴的烟花爆竹已达50多件。
杭州主城区今年全年禁燃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市民严格遵守积极举报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警方表示,禁放区域内的市民家中存有烟花爆竹的须上交辖区派出所,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
另外,杭州公安机关将加强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自觉抵制、积极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举报电话:110。对于市民朋友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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