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5日讯 昨天,晚报报道了72岁的李大爷骑电动车撞上了一扇正在打开的车门不幸身亡。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事故其实经常发生,后果都挺严重。
撞上车门,冲击力有多强?
“我也曾经被忽然打开的出租车门给撞过,”市民阮先生说,“当时我正骑车路过儿童公园门口,一辆出租车停下后车门突然在我面前打开,我根本来不及避开就被撞翻了。好在伤势不太严重,就是右耳受了点伤。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后怕。”
像这样的车门伤人事故不在少数,大部分都是由于违法停车、注意力不集中或者没有查看路况等原因引起的。
城区交警大队一位事故民警告诉记者,开车门引发的事故频频发生,有一起事故他至今记忆犹新。“那是在2013年的时候,当时我还在东区大队。当时也是傍晚,事故发生在胜利东路世茂广场附近的西面桥坡上,”章警官说,“骑车的是一个50多岁的男子,也是撞上了出租车的车门,结果头磕在了人行道边的台阶上,也是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门上有防撞钢梁用以抵挡可能出现的撞击,硬度极高,无缓冲物。一旦撞上,会产生很强的冲击力。
撞击后,骑车人还会撞击到其他车辆或者路边坚硬尖锐物,从而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开车门引发的事故,后果往往非死即伤。
类似事故多,上下客需规范!
根据交警部门统计,在众多的开车门引发的事故中,出租车占了很大比例。因为出租车相比私家车而言,上下乘客的频率要高得多。
对于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不少出租车公司都有应对举措。“上下客的规范是我们公司一直在强调的重点内容,”市利民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钱先生说,“我们要求司机在乘客上下车的时候对其进行及时提醒,防止有些乘客匆忙间没有查看路况就打开车门造成事故。我们还在每一辆出租车门上的显眼处粘贴了安全建议标识,以便随时警示下车的乘客注意安全。”
联发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裘先生也表示,在要求出租车司机提醒客人上下车开门注意安全的同时,平时他们在安全例会中也会反复向员工宣讲有关案例,增强司机的安全意识,规范停车和上下客的细节。
出租车司机冯师傅告诉记者,对于防止此类事故发生,他也总结了一些小诀窍。“乘客要下车时,我总是把车停得斜一点,把车头右侧尽量贴近路边,防止有些电动车看到缝隙来穿行。如果没有这样的地方可以停靠,我也会和乘客强调,要他们先把车门打开一条小缝看清路况后再下车,确保安全。”冯师傅说。
乘客开门有过失,也需担责!
在这起事故中,开车门的乘客虽是无心,但还是造成了严重后果。事故中,乘客是否也要担责,双方的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对此,记者也咨询了专业人士。
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坚超告诉记者,分析这类事故的责任,第一要看司机和乘客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如果司机违法停车,那么司机就要负主要责任;如果乘客事先没有看清楚路况,随意开车门造成事故,乘客应负主要责任;如果司机和乘客都有过错,则应共同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行驶或刹车不灵等其他过错,也要担负相应的责任。
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介绍,在这起事故中,出租车司机存在违法停车下客的情况,乘客在下车时也没有看清路况,两者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交警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在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因为违法停车,没有观察路况而打开车门造成伤害后果,那么驾驶人和开车门的人都要负责任。
新闻链接:
开车门事故很多,后果很严重
1.2014年2月12日,河南海淀的李某驾驶汽车行至西城鼓楼大街一餐馆门前,停车后未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即打开左前门,恰好贾某骑电动自行车路过,被李某的车门撞倒后,贾某死亡。之后,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2015年5月,四川江油的熊某等人驾车行驶至江油市矿机老家柴房附近路段时,熊某推开左后车门准备下车,车门却将一辆电动车带倒,电动车后搭乘的一名老大爷被摔得不省人事。后经鉴定,老大爷重度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法院判处熊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404 Not Found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