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15:00,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听取俞正声主席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陈晓光副主席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俞正声:(三)充分发挥优势,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举措落地。把握专题协商会切口适中、专题性强、时间紧凑的特点,分别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专题协商,会前深入视察调研,会上积极互动交流,会后及时报送意见建议,既有推动关联性改革的建议,又有促进改革落地的措施,收到良好效果。针对群众期待、社会关注的金融财税体制改革、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无争议遗产继承权公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开展视察调研,侧重从民主监督角度推动落实。对环境保护税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立法等调研协商,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