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记者 黄小星)互联网应用如何更安全有效?通信技术如何让政务运转更高效,让社会生活更便利?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技术如何救人于水火?昨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董事长郑杰在京畅谈他这次带来的议案与建议。
基于信息化手段,第一时间曝光失踪孩子
加强统筹布局,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打造“数据政府”升级版……郑杰的众多建议,围绕通信技术,展开了具体而实际的论述。除了这些专业性很强的建议,有一条离我们的生活很近:“引入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拐卖儿童综合防控”。
过去,郑杰每次在朋友圈看到孩子和老人走失后的求助信息,都觉得着急、忧心:“朋友圈的传播效果毕竟有限。智能手机普及、4G网络大规模商用、大数据和云平台等科技成熟等,我总觉得,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
他查阅相关资料发现,1996年,美国发布失踪儿童信息的“安珀警报”系统,美国的电信运营商也加入了这一系统,目前“安珀”已经能够将家长求救信息推送到失踪儿童所在区域97%的居民手机上,这给了他很大的启发和信心。
郑杰建议:我们可以着手做两件事情——
一是加强民政、公安、司法等资源整合,基于移动4G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在国家层面建立全国失踪儿童服务中心,加强全国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实时交换,建立健全失踪和解救儿童的查询登记制度。
二是加快事件响应,构建拐卖儿童突发事件警报系统。一旦发现儿童失踪或被拐,家长第一时间将孩子的照片、信息上传到服务中心,运营商向周边手机发送这个孩子的信息、照片,市政部门将相关信息投射到电子路牌及高速沿线,案发地周边的超市、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进行信息公告……那么,失踪儿童会在第一时间被曝光,犯罪分子也会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里无所遁形。
“电子签名”越来越多,现行法律定义太抽象
“2015年‘双11’当日,天猫至少有1.21亿份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发生效力。”郑杰的议案,首先聚焦电子签名。虽然电子签名已应用得越来越广,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电子签名法》是2005年颁布实施的,已不适应发展:“它只对电子签名进行了抽象定义,对电子签名的具体应用范围界定模糊,这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子签名的实际应用与推广。”郑杰举例说:比如,现在银行、电信运营商普遍推行无纸化交易,交易完成后由用户在手写板上签字确认,但这种签名是否属于电子签名?通过指纹、眼虹膜和脸部等特定生物技术的识别工具,是否属于电子签名?这些问题在《电子签名法》中缺乏明确界定。
郑杰建议,修改现行《电子签名法》:一是扩大电子签名定义范围,二是删除限制电子签名适用方式及范围的条款,三是修改排除使用电子签名适用范围的条款以及改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