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现在不少人买东西喜欢网购,网购商品不仅挑选余地大、价格实惠,更重要的是,“7天无理由退换货”、分期支付、申请退款等服务让消费者感到自己就是“上帝”。嘉兴的实体超市也在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年前,市区13家大型超市联合公开承诺,实施错收价款退赔制度。制度实施一个多月以来,购物市民和超市双方都受益不少。
市民陈女士前几天到南湖区某大型超市购物,结账后她发现自己买的一个小勺子的价格与标价不同,明明标的是特价3元,收款的时候却是按照原价4.5元收的。于是她找到超市值班经理,值班经理核实后发现,原来这个优惠活动才刚开始,系统录入上滞后了。按照超市不久前实行的错收价款退赔制度,超市赔给陈女士10元,陈女士表示满意,这件事情很快就解决了。
不少市民或许都有过像陈女士一样去超市购物被错收款的经历,大气的人对此也就不作计较,较真的人会找超市理论一番,理论不成的甚至拨打市长热线投诉。有了这个制度,什么情况下赔,赔多少都一清二楚。“公开承诺以后,相应顾客投诉会少很多。”好又多超市华庭街店合规部工作人员章坚说。
据了解,市区的戴梦得购物中心、江南超市、大润发超市、沃尔玛中港城店、欧尚超市、麦德龙大卖场、物美超市、八佰伴购物中心等13家超市,都实行了错收价款退赔制度。记者了解到,只要是标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的,不管是因为价格标签摆放不对应,还是称重失误,收银员操作失误,重复计费等原因造成的,均能定义为错收价,顾客都能要求退款赔偿,经营者自查发现的,还需主动赔偿。在10元以下错收的,超市会按照10元的标准进行赔付,10元以上的,搞错的差价按2倍赔偿。
“大型超市销售的产品多、种类杂,消费者又是自助购物,结账时个别商品标价与结算价有出入,这种情况难免会发生。我们超市实行退赔制度,为的就是给消费者一个保障,促使我们将工作做得更认真细致。”欧尚超市店长助理徐姗姗说。
嘉兴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工作人员夏中表示,这个机制能及时有效更正错误,提供一个超市跟消费者之间处理问题的依据。据悉,这项制度是我市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目的就是促使企业主动防范和及时化解因工作差错出现的错收价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我市将指导更多超市建立退赔制度,如果做出承诺的超市不按条例进行赔付,顾客可以向价格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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