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专题聚焦 > 2016全国两会 > 议案提案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金长征——慈善捐赠,期待更多人参与
2016年03月12日 07:31:27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本报记者 丁谨之)这几日,来回翻看着慈善法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金长征心中,很是急切。未来,可以围绕着这部新出台的法律做些什么?对照着手中的文稿,她一遍遍梳理着未来的工作安排。“《慈善法》对统一战线工作也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回去,我们有太多的事要做。”金长征代表说。

  据有关报告显示,2013年,企业法人的捐赠接近我国年度捐赠总额的7成。在浙江,近几年来民营企业的捐赠占全省慈善捐赠的8成以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邱光和、胡季强、陈爱莲、郑坚江、张天任以及其他企业家,均为慈善事业作出积极贡献。娃哈哈集团获“希望工程”25年杰出贡献奖;森马集团董事长获2015年“中国捐赠百杰”称号;浙江康恩贝集团获“中华慈善奖”。

  由此可见,非公经济人士不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而且大多拥有“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社会责任。因此,金长征代表建议,突出非公经济人士这一重点群体加强宣传,激发他们的热情和力量,发动他们多途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着重引导他们以捐赠、投资等方式响应党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的号召,开展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智力扶贫等,帮助贫困地区人民早日脱贫致富。

  有了善法,如何运用?金长征代表也有自己的一番思索。在与非公经济人士的接触中,她了解到,目前企业公益性捐赠只能在一定比例内抵扣企业所得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参与慈善捐赠,特别是开发式扶贫的积极性。再加上一些开发式扶贫难以产生效益,甚至出现亏本,部分企业家称“到边远地区投资扶贫,不如直接捐钱”。针对现实问题和“十三五”期间7000万人口脱贫的目标,金长征代表建议,突出重点领域细化跟进措施,特别是要细化落实开发式扶贫慈善活动中的税收优惠、资助补贴等政策,便于企业把慈善活动和促进企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精准扶贫、长效扶贫。

  金长征代表还建议,突出重点组织拓宽平台渠道,发挥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在慈善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丁谨之 编辑: 王艺
相关阅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