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州消保委和温州市场监管局通报“2015年温州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部分可供消费者借鉴。
未经同意开通收费短信要还钱
很多人都接到过通信运营商的推销电话,说有什么短信服务,前几个月免费试用,一旦试用期结束,如果你没有主动退订,运营商就悄悄开始收费。
去年2月,张某向温州市消保委投诉,说运营商没经过他同意,就开始扣他的话费。温州市消保委认为这是强买强卖。最终,运营商为张某取消了业务,退还此前扣的话费。
律师点评:如果运营商擅自收费给张某造成损失,不仅要退钱,还要赔偿。
汽车修理价高于定损价
去年10月1日,陈某开车在永嘉县瓯北镇被追尾。保险公司来看了,定损2.9万元。但车开到4S店后,4S店却给出4万元的修理报价,保险公司不肯补差价。
温州消保委组织协商,建议保险公司补差价,而修理厂也愿意适当降低费用,最终议定以3.3万元维修。
律师点评:保险公司以单方确定的标准作为定损金额,有侵权之嫌。当然,修理厂的报价也要合理。如果协商不下,可要求权威鉴定部门鉴定实际损失。
商家侮辱消费者要赔钱
刘某在温州市瓯海区一家工厂打工。去年2月,他到手机店买了部智能手机。不料,手机几天后出现蓝屏。
他几次找手机店交涉,但老板态度很凶,说你的智商根本配不上用智能手机,你这么笨,手机才会出问题。
刘某实在气不过,愤而投诉。温州消保委质问商家,你凭什么说手机出问题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有检测依据吗?
商家自知理亏,最终向刘某道歉,并将问题手机做退货处理。
律师点评:《消保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如果侵权,商家不仅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精神损害,还得赔偿精神损失,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汽车喷漆改色4S店负责还原
温州人陈某在4S店喷漆时,销售人员殷勤地向他推荐了新款变色车漆,车身颜色会随角度和光线变化而变化。陈某觉得有意思,同意了。
由于车身会变色,车管部门无法在车辆行驶证上登记确切的颜色,陈某只好要求4S店把颜色改回去。但4S店说,要改得另外交钱。
经多次协商,4S店才肯为陈某喷回原漆。陈某因自己“大意”,补偿1/6的费用。
律师点评:作为汽车维修机构,4S店的服务应该符合相关规定,让消费者能够正常使用是前提。
隆胸手术失败退一赔一
去年8月,周女士花了3.8万元,在温州某医院通过填充假体的方式做了隆胸手术。术后不但胸部形状怪异,右侧乳房也渐渐没有了感觉,她的家庭也差点因此发生变故。经调解,医院同意退一赔一,免费修复周女士的胸部,并一次性赔偿7万元。
律师点评:《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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