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2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张姮)最近,家住李渔路某小区的胡先生给本报《浙中城事》微信平台发来投诉,说他在大润发超市入口处遭遇了强制“封包”。超市的工作人员把他的双肩包拉链用一个扣子锁死,说是用防盗锁固定,在超市收银台由工作人员用专门的工具才能打开。
胡先生很生气,和超市入口处的工作人员起了争执:“我买个东西,怎么感觉被当成贼了?”
消费者:去超市要封包,心里不舒服
钱江晚报记者首先去了大润发超市,背着的双肩包被要求封起来。记者明确说:“我不想封。”但门口的工作人员说:“这是上面规定,我们也没办法”。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有些顾客也想拒绝封包,可是为了赶时间进超市,也就一边抱怨一边让工作人员封包。
“现在进超市真是麻烦,还要把你包封起来,搞得我们随时会偷东西一样。”市民刘女士一边拿着被封好的包一边走进超市,“实在是不方便,手机、纸巾都在里面,尤其来了电话都没办法接听。”
进场封包,市区不只大润发超市一家,福泰隆超市也要求封包,直接把市民的包装入超市的购物袋内封死,但是如果市民不愿意,倒也不强迫。
超市:每个月损耗一两万元
对于强制封包的规定,大润发超市金华店的一名负责人表示,封包是无奈之举,希望市民能协助,由于执行中的确有沟通问题存在,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
“我们超市一开始有内场便衣安保巡逻,所以没有要求市民封包。但由于最近人员安排有变,场内暗角又多,每个月都有一到两万元不等的损耗,总部就要求我们严格执行25公分以上包包封包的要求。”这名负责人无奈地说,每个月,口香糖、巧克力、护肤品等小件高额货物,丢失的量实在有点大。
对于胡先生“自己没进超市就先被当做小偷”这一说法,这名负责人说,作为超市方,只是想减少自身损失:“要求封的是大容量的包,小背包不会要求封包。”
律师:商家强制封包,这是违法的
超市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呢?
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主任贾立新律师说,根据《物权法》规定,超市的封包行为,使得消费者在进入超市后丧失了对自己包内财物的支配权,限制了消费者对自己私有财产的支配和使用。
他还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超市封包实质上是防止超市商品被盗,从某种程度而言,超市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商品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贾立新介绍:“早在200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曾指出,强行对消费者封包、查验购物小票属违法行为,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应停止其侵权行为。”
“商家强制封包行为,很容易让人理解为消费者有可能在超市内行窃,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是一种侵权行为。”他说,尽管超市确实存在商品被盗的风险,但不能因此将避让风险的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应该通过严格的内部管理,加强合法的防范措施来避免商品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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