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启动已经四周年,作为金融综合改革的探路者,温州市按照国务院确定的12项改革任务,以破解“两多两难”为目标导向,以构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资本市场、地方金融监管“四大体系”为基本框架,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三对接三升三降”,实现了十五个先行先试的“全国率先”,形成九个“全国或全省复制”,改善了金融业“三个不协调一个缺陷”的状况,金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金融风险处置方面,全市金融运行进入筑底回升、增长蓄势阶段,不良贷款爆发势头减弱,企业新出险数逐步降低,向好态势基本明晰。
实现十五个“全国率先”
一是成为全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
二是首创“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模式;
三是乐清、瑞安成为全国首批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地区;
四是成为全国首个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地级市;
五是全国首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六是首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搭建民间借贷综合服务平台;
七是成立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管理局;
八是首创开发民间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
九是全国首创民间融资立法,成为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类别城市,并开出全国首单民间融资执法行政罚单;
十是全国首创“温州指数”,引导民间融资利率市场化;
十一是全国首创发行小额贷款公司优先股和定向债;
十二是发行全国首单副省级以下城市保障房私募债;
十三是全国首创“地方发、地方用、地方还”的“幸福股份”和“蓝海股份”模式;
十四是成立全国首个地级市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
十五是成为全国首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城市。
形成九个“全国或全省复制”
一是“温州指数”形成全国民间融资监测网络。
二是金融业综合统计受到全国借鉴。
三是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成为民间借贷阳光化的主平台。
四是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融资渠道。
五是“三位一体”农村互助组织深化了普惠金融服务。
六是《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推动民间融资管理立法进程。
七是温州民商银行试点为后续民营银行设立提供借鉴。
八是机制创新有效隔断“两链”风险传导。
九是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为消除监管空白探路。
持续输出“温州经验”
(一)信贷投放企稳回升,不良资产处置加速,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爆发。
继全市信贷投放连续3年萎缩后,2015年初显筑底迹象。2015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9577.46亿元,贷款余额7637.37亿元,比2011年末分别增长26.93%、19.43%。金改以来,共有1200多家风险企业得到处置,受益的关联企业约3500多家。出险企业信贷规模从2014年的平均7800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6200万元。
(二)大胆试水金融服务新模式,普惠金融覆盖面大大提高,金融保障初步形成“温州探索”。
在全省率先开展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还款方式创新试点,推出82个创新产品,累计转贷1422亿元;率先在瑞安开展企业联合抱团互助增信试点,40个还贷小组已累计转贷7.4亿元。探索互联网金融取得初步成效,推动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探索开展私募众筹项目,累计募集金额5527万元;通过温州中小企业金融综合服务网撮合成交投融资交易8000万元。
(三)企业融资难有了温州“新解法”,小微企业有政府增信“撑腰”,大中企业到资本市场“掘金”。
设立两大政府增信机制平台,组建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信用保证,6家合作银行金融机构43个网点参与,目前已承保1775万元,意向申请8060万元。2012年以来总计开展涵盖小微企业、农户及城乡创业者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3080笔,累计总保额9.2亿元,实现保费1639.7万元,促进银行贷款8.9亿元。政府应急转贷资金累计发放贷款1.1万笔,共985亿元用于中小企业转贷。
资本市场“温州板块”快速发展壮大。17家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额累计达237.15亿元。40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其中8家企业取得做市交易资格,11家企业实现融资。561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平台挂牌。金改以来全市累计新增直接融资786亿元,年均增幅超过30%。
(四)民间融资实现规范化和阳光化,形成地方金融监管的温州样本。
信息逐步透明,搭建政府信息、金融信息、民间信息三位一体信息服务平台,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交换共享,全国首个地级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在温州设立,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同步设立。
契约逐步完善,出台《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引导民间借贷双方主动进行融资备案,累计备案民间借贷金额已超300亿元,民间融资“契约”撮合资金比重从金改前不到5%提升至20%左右。
利率逐步理性,2015年末,全市银行贷款平均利率为6.04%,民间融资综合利率为18.65%,比2011年末分别下降2.62和6.79个百分点,均实现连续三年下降。
服务逐步规范,全市设立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5家独立备案中心。推动19家企业发行登记定向债5亿多元,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备案发行优先股、小贷债8.15亿元,4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完成14期、11.25亿元定向集合资金募集登记。
风险逐步稳控,出台地方金融监管“1+11”文件体系。地方金融管理局对10类近900家民间金融组织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开展“民间融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温州指数”每周采集样本量近2000笔,实现对民间融资利率的全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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