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砥砺奋进浙江新开局-2016浙江两会
共享荣光-浙江在线新闻中心2015年终盘点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台州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 二手房交易税负将略有降低
2016年03月31日 14:21:48 来源: 台州日报 郑红

   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 “买房、卖房都要赶紧了,等到五一之后,就得交11%的增值税了。”前段时间,这句话成了不少房产中介的口头禅。许多想要购买二手房的市民都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赶在税率变动之前完成交易。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是否会增加税收负担?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3月24日,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台州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侯明山表示,对于个人二手房交易来说,“营改增”之后的税负将略有降低。

  “营改增”成中介销售利器

  近段时间,“营改增”成了二手房市场里最热门的话题。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

  “营改增”的消息一出,瞬间成为一些房产中介的销售利器。“过了五一,买房就得交高额增值税,特别是一些年头较长的二手房,增值税可能是很大一笔,想要买房就得赶紧定下来,趁五一之前完成过户。”前段时间,市民李先生一直在看二手房,看房期间,不止一个中介对他说了这样的话。

  “我觉得税负不会有明显的增加,也就没有听信中介的话。”李先生说。

  前两个星期,还有不少有买房意向的市民也像李先生这样被催促买房。在房地产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且适用11%税率的新闻出来后,不少人都在担心,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是不是会增加。

  二手房交易税负将略有降低

  财政部3月24日公布了“营改增”细则,“营改增”之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细则的公布,使得犹豫不决的二手房买卖双方终于服下“定心丸”。

  “对于个人来说,‘营改增’以后税负应该是有所减免的,但变化并不会太大。”台州市管家婆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道宝告诉记者,就目前的情况开看,今年二手房在台州还是比较热门的,成交情况也比较乐观。

  “营改增”后,台州二手房交易到底要交多少增值税?

  “其实,对于个人二手房交易来说,‘营改增’之后的税负将略有降低。”侯明山为市民算了一笔账,以市民购买不足两年的二手房为例,如果交易额为100万元,目前需要缴纳营业税为100万元×5%=5万元,营业税附加为5万元×12%=0.6万元,总共5.6万元。改为增值税之后,计算方式为100万元÷(1+5%)×5%=4.76万元,增值税附加为4.76万元×12%=0.57万元,总共5.33万元。

  前后相比,很明显,“营改增”后增值税比以前的营业税节省了2700元。

  记者探访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房地产管理处发现,今年二手房交易过户一直比较火热。3月29日,一名中介带着买卖双方到窗口办理过户手续。“幸好我们买的房子是满两年的普通住房,不用缴纳营业税,不然我也想到五一之后再办过户了。”市民张霞(化名)说。

标签: 营改增|二手房|交易税 责任编辑: 周舸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