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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开出“问题清单” 直击要害 巡视热词勾勒反腐重点
2016年04月07日 07:45:07 来源: 浙江日报 方力

   浙江在线04月07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方力)这段时间,2016年省委第一轮巡视正在进行中,这次巡视的重点是我省16所高校。

  省委第四巡视组日前进驻浙江工业大学。“这次巡视既是对学校党委工作的一次‘综合考评’,也是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健康体检’。”面对巡视,浙江工业大学党委有关负责人坦言这是提高学校党委工作的一剂良药。

  一面是严肃仔细的巡视,一面是不留情面的巡视反馈。一个多月前,各个省委巡视组对我省2015年度第四轮巡视进行了反馈,一条条意见建议毫不掩饰、直击问题。

  回顾近年来省委巡视组对被巡视地的反馈,官话套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实打实找出的问题,用词犀利。

  巡视反馈中出现的热词,勾勒出了反腐重点,也为我省各地抓党风、促廉政指明方向。我省各地加大平时查处力度,通报了一批案例。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驰而不息从严执纪

  【热词】以权谋私

  【案例】日前,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工程管理员陆大银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宁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查,2011年至2015年间,陆大银在担任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宁市旧区有机更新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组组长职务期间,利用对相关工程建设的监管、协调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检察机关认为,陆大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热词】滥用职权

  【案例】绍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绍兴市纪委通报了越城区府山街道人大原副主任陈少岗违规经商、收受他人财物问题,陈少岗以亲戚名义,实际持有两家公司股份,违反规定从中获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陈少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绍兴市纪委同时还通报了嵊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小平违规使用公车、赌博等问题。2007年以来,袁小平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长期将公司的一辆帕萨特轿车占为己用。2011年至2013年,袁小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15年5月至6月,袁小平多次伙同他人赌博,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袁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热词】农村腐败

  【案例】近日,余杭区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有3起涉及农村腐败。

  2011年至2013年,星桥街道周杨社区党总支原书记戚桂林、居委会原主任茹连根利用协助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便利,为相关被拆迁企业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75万余元。戚桂林、茹连根分别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1年,径山镇漕桥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陶金坤利用协助政府管理相关项目填土方工程的便利,违规入股参与工程建设,分得红利30.8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所得;南苑街道东湖社区原村民组长王月明、长树社区原村民组长袁万荣等于2014年,利用协助政府推进温室甲鱼棚关停整治区域土地复耕工作的便利,以“劳务费”的形式收受工程施工方负责人贿赂130万余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点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巡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我省突出重点领域,揪住关键点不放。

  权力行使结合点在哪里,巡视监督重点就指向哪里。省委巡视组紧盯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管理、选人用人等问题易发多发点,深挖细究、深查细照,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着力发现贪污贿赂、利益输送、以权谋职、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确保巡视监督不留盲区、没有死角。各地在平时也加强了对这些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

  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方面——

  扎紧笼子关住“四风”

  【热词】顶风违纪

  【案例】日前,湖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的规定和要求下,依然有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而受到处罚。

  2015年7月,湖州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利用培训收入,以购买超市购物卡的形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4500元,时任该中心主任马永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违纪款予以清退。2005年8月至2015年8月,德清县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唐学忠在任德清县第三中学校长期间,违规驾驶单位公车用于走亲访友达20余次;2009年至2015年,多次收受其监管对象学校食堂、超市承包人所送礼卡、礼品,唐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长兴县和平镇公共安全中心副主任胡秋平于2013年11月,在未向组织申报的情况下为儿子操办婚宴,其中邀请7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礼金6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热词】滥发补贴

  【案例】去年底,衢州市纪委通报了柯城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原总经理蓝雪松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常山县统计局党组原书记、局长胡思连等人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柯城区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后,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仍违规给单位职工(包括在单位任职的公务员)发放奖金等津补贴,直至2013年2月主动停止发放,时任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总经理蓝雪松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期间,蓝雪松个人从公司违规领取津补贴10万余元。2015年10月,柯城区纪委给予蓝雪松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全部退出收回。

  2013年以来,胡思连授意有关人员通过虚增单位开支、收入不入账的方式,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资金共计305019元。其中,以中秋节福利、执法经费、春节福利等名义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05190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90332元。2015年6月,胡思连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常山县统计局副局长黄爱珍、办公室主任顾洁夏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和账外余额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热词】为官不为

  【案例】日前,有群众反映,温州市区繁华路段竟有8吨垃圾堆积成“山”。温州市纪委调查发现,今年2月底,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积存严重,无法正常接收垃圾。温州市环卫管理处要求鹿城区3月8日起每日调拨150吨垃圾到永强电厂消纳,但因永强电厂限定运送时间,鹿城区未能足额转运到位。3月18日起,临江电厂开始检修,清运车辆进厂需排队。这天起,鹿城区多个转运站的垃圾不能及时运走,越来越多,导致环卫工人倒垃圾要排长队,卸载一板车垃圾最长要等6小时,引发了强烈不满。

  盯牢“失责”这一作风问题,温州市纪委发出通报,严肃处理“垃圾围城”相关责任人,其中7人被点名。通报指出,对鹿城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鹿城区城管执法局、市环卫管理处,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给予市环卫管理处副主任万文锋警告处分;对市环卫管理处主任刘贤文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鹿城区城管执法局卫生科科长金宇警告处分;给予鹿城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叶光华责令书面检查并批评教育处理;给予鹿城区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区环卫管理处主任袁松警告处分;对鹿城区环卫管理处副主任王程辉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鹿城区环卫管理处主任助理、环卫科科长戴美丽责令书面检查并批评教育处理。

  【点评】在巡视中,我省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为标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问题和干部,揪住不放。2015年以来,我省各级纪委紧抓一个个节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入,狠抓“四风”问题,不断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通报了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巡视发现的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警示教育了一大片。

  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定下铁规约法三章

  【热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案例】日前,西湖区纪委通报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翠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严群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原分管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严群在担任三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私家车车辆保险费,交由下属单位支付。同时,严群在担任三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所分管的三墩镇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滥用职权、贪污等问题被党纪处分。严群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分管单位及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严,被党内警告处分。

  【热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案例】去年下半年,我省曾通报典型案例,不仅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干部也进行了严厉问责。2013年中秋、国庆和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多次违规向公司职工发放过节费、有价券卡,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东风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赵鸣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方豫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热词】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淡薄

  【案例】近日,嘉兴纪委官网通报,海盐县计生指导站站长俞兆斌、副站长俞娟芬违反工作纪律,默许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通过刷医保卡用医保药品换阿胶等非医保药品,破坏医保秩序,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日前,俞兆斌、俞娟芬被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用铁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我省在巡视中,注重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是否到位,坚持“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不仅是在巡视中,我省各地在案件查处中,也坚持责任倒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予以追责。

标签: 巡视 责任编辑: 吴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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