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7日讯 起床上班赶时间,早餐来不及做,到外面吃,能放心吗?每天早上,上班族都为早餐怎么解决而伤脑筋。从3月底开始,兰溪市民有口福了,在兰溪城区的“阳光早餐”车上能吃到各色香喷喷的美味早餐,而且安全放心。“3月16日,首批33辆早餐车已经上路营业,还有23辆正在抓紧制作中,本月会全部上路营业。”昨天,兰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章绪明说。
据介绍,“阳光早餐”工程是今年兰溪市政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精品城市建设管理标准,对城区流动早餐摊点进行的一次规范管理,并将打造成“百姓得实惠、企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民生实事工程。
“阳光早餐”亮相兰城
统一餐车样式、统一标志标识、统一保洁设施配置、统一经营者着装的阳光餐车摊,在兰溪城区一亮相就吸引了市民。粽子、包子、面条、饺子、葱烧饼、鸡子馃、糯米饭、炒粉干、油煎馒头……餐车上的早餐品种可真丰富啊,包装整洁的小吃整整齐齐地摆放成一排,想吃什么随意挑。兰溪人做小吃厉害是出了名的,早餐的花样多品种丰富,然而这么好的东西在流动摊点上卖总让人不太放心,卫生情况也不容乐观。如何既能保证市民吃到美味丰富的早餐,又能整洁、卫生、安全,相关管理部门可下了不少功夫。
针对城区早餐经营流动摊点多、活动范围大、构成人员复杂的特点,有关部门对兰溪城区范围的流动早餐点进行了摸底:城区共有73个早餐流动摊点,其中老城区26个、溪西新区23个、经济开发区17个、上华街道7个;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就是一辆电动三轮车,蒸、煮、煎、炸基本上就在车上操作完成,而且大多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属于无证且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
流动摊点进货渠道不正规,食品安全没有保障。鉴于此,兰溪市成立了由创卫办、住建局、卫计局、财政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兰溪城区“阳光早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创新早餐流动摊贩管理机制重启“阳光早餐”工程。
其实,早在2007年11月,兰溪城区就曾开展过“阳光早餐”工程试点工作,但运行不到3年就黯然收场。当时的“阳光早餐”工程之所以失败,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配送的早餐品种少,口感不如现做的好;二是“阳光早餐”与流动摊贩并存,无序竞争最终导致“阳光早餐”落败。“这次不一样了,我们将流动摊贩整改规范后收编为‘正规军’,给予引导。”章绪明说,鼓励原先经营早餐的摊主积极报名,首批33辆早餐车一下就报满了。
科学布点长效管理
通过报名比选的方式,兰溪“阳光早餐”引进了绍兴放心一百餐饮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对早餐摊点经营时间、地点、食品种类、原料成品配送、环境卫生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确保“阳光早餐”食品安全卫生、摊点经营有序。
“按照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压人行盲道、不影响周围店铺生意和周围居民出行的标准设立。”章绪明告诉记者,设定的摊点大多集中在校园周边、市场周边以及小区路口等区域,充分满足市民需求。根据布局,兰溪城区范围“阳光早餐”布点38处,摊位有56个。其中云山片16处,摊位27个;兰江片18处,摊位26个;上华片4处,摊位3个。
“原则上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配送,不便公司配送的要索票索证,各经营摊点除了保留自身的经营特色外,公司还会配送八宝粥、黑米粥、牛奶、豆奶等辅食。”绍兴放心一百餐饮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每天早上6时30分前配送到位,并且负责临期产品的调换、食品原料提供等,早点摊经营者必须办理健康证、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实行亮证经营。同时,对所售的食品明码标价,有序经营。
据了解,“阳光早餐”车的营业时间为清晨5时至上午8时45分,8时30分结束营业,15分钟内收摊,9时前要看不到餐车。“对操作中油污、垃圾遍地,严重违反《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早餐摊点,我们要进行处罚,如果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存在问题,不仅摊主本人要受处罚,对早餐经营公司也要作出相应处理。”章绪明表示,对个别加入“阳光早餐”工程有实际困难的摊主,经实地审核后,会减免部分占道费,并优先安排摊位,同时早餐经营公司也会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今年,兰溪还将开展城区规范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规范经营、便民利民、长效管理”的原则,在全面提升城区主次干道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餐饮油烟、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美化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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