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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拟上提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14日前可向物价部门提建议
2016年04月12日 16:19:36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周科娜

   浙江在线04月12日讯 按照《宁波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市三区和高新区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拟上提,平均提幅为24.80%。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的。

  目前,该调整方案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大家可在14日之前通过相关途径向市物价局提出建议。

  保教费调整今秋起实施

  从新生开始执行,老生不调整

  按照方案,此次保教费的调整采用“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方式,即收费标准调整从今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开始执行,公办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老生保教费标准不作调整,即对中班、大班在园幼儿保教费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幼儿毕业。

  调价方案的定价政策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方案,教育系统内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平均提幅为24.80%。其中,最高的六星级幼儿园由现行每生每月50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650元,提幅30%,而最低的二星级幼儿园由现行每生每月25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300元,提幅20%。各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小班保教费按大、中、小班标准的130%收取。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在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普惠性民办(有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仍由教育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部门备案后执行;对其他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由各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实施。

  对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统一各幼儿园收费标准,基准价平均提幅24.60%,由现行每生每月平均630元(小、中、大班)调整为785元,幼儿园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小小班按大、中、小班标准的130%收取。各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在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其他差额拨款的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幼儿园的成本监审状况单独核定。

  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可享受费用减免政策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幼儿园1285所,在园儿童共28万人。其中,省一级幼儿园有116所(省级评定标准),星级以上幼儿园有1120所(市级评定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100%,基本构建起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不过,市物价局调查发现,我市公办幼儿园覆盖率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相对较低,目前城区所有的公办幼儿园均已处于饱和状态和大班额现象,公办幼儿园的低收费再加上社会对公办幼儿园的高认可度,导致“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更加突出。而民办幼儿园生源流失严重,影响民办幼儿园发展信心。市物价局称,适当调整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能够更好地协调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该《征求意见稿》还建议,要建立成本监审定期审核机制,每3年对各类幼儿园进行动态成本监审,及时掌握幼儿园运行状况,提出财政补助和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建议意见。同时建议同步调整保教费补贴报销标准,收费标准调整后,对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幼儿家庭,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比例给予报销,以有效减少幼儿家庭所需要承担的费用。

  该方案还建议,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学前幼儿继续实施免(减)相关费用政策,确保每名家庭困难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

  对于上述《征求意见稿》,市民如有啥建议,可在4月14日之前向市物价局提出反馈意见。物价部门的电子邮箱为10399865@qq.com,传真为89186861,联系地址为江东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2417房间。

标签: 公办幼儿园 收费 上提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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