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4日讯 日前,宁海公布了2015年反腐“成绩单”。其中,有两组数据值得关注:一是去年全县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涉农村党员143人,占到了所有被查处人数的64.13%。二是去年受理的信访件中,反映村干部的初信初访量同比下降63%。
数据的“一多一少”,无疑是基层反腐成效的最好体现。
上周五,我市召开会议,对深入推进“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进行了部署,宁海的成绩在会上被予以肯定。农村基层反腐如何推进?宁海这些问题总结和经验之谈不妨看看。
村干部违纪呈三大特点
葛某在岔路镇某村担任村干部期间,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村集体资金等行为被开除党籍。
杨某在黄坛镇某村担任村干部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多次擅自挪用资金,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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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这些“近在眼前”的“蝇贪”更让群众有着切肤之痛。遏制腐败,就先要了解其特点。
首先,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最为常见。在去年宁海立案查处的农村党员违纪案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有74人,占比51.75%。“如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等,都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这说明农村党员日常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还很多,今后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对农村党员个人修养、道德法律意识的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宁海县纪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
其次,土地违法行为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较为突出。去年,宁海一共查处32件土地违法案件,均涉及农村党员;立案查处18件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其中17件牵涉农村党员干部。从案发情况看,坐收坐支、公款私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现象较为典型,资金来源基本都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款,应引起警惕。
第三,窝案串案常见。共同违纪也是农村基层腐败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往往牵出一个,纠出一窝,带出一帮。如力洋镇某村的几名村干部共同商定将套取的村集体资金用于吃喝及其他开支,违反了财经纪律。
防治腐败还需对症下药
农村腐败牵涉面广、影响大,严重伤害党的执政根基。基于此,一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坚持把防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作为重点工作。可是,缘何还有人以身试法?
“从历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村干部违纪违法莫过于三个原因,一是不了解相关制度规程,二是心存侥幸,三是因经济困难而动起歪脑筋。客观上,相关制度不透明不公开,村级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也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条件。”宁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因此,防治农村基层腐败,还应对症下药。
首先,厘清职权清单。现实中,涉及农村的相关制度多,但落实却比较弱。干部不清楚、群众不明白,“一知半解”在执行的村干部不在少数。2014年,宁海率先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将各条口涉及村级权力的条文进行整理,浓缩成简单易懂的“权力清单”,不仅使得村干部手中的权力首次有了明确的“边界”,更方便村干部按照“路线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其次,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如果说小微权力清单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那么,监督问责就是在制度之“笼”上加了一把“锁”,切实推动小微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制度里、警示在问责中,从根本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去年,宁海加大对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全年共有305名农村干部被问责,其中通报批评262人,党纪处分39人,问责力度空前。
第三,从经济等方面加大对村干部的保障。“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村干部违纪违法,是因为自身经济条件较差,工作收入又相对较低,一念之差动了歪念。”宁海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大对村干部的保障,2015年,宁海县推出激励机制,鼓励村干部多劳多得。
多措并举,对症下药,使得去年反映村干部的初信初访量同比下降了63%,信访内容也由直接反映村干部廉洁问题转为主要反映村干部办事不规范等程序性问题。农村基层反腐,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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