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9日讯 昨天,记者从桐乡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桐乡新近出台了有关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并于上周开展了首次随机抽查。
上周的检查由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和一名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检查对象为梧桐街道辖区内一家面包店和酱腌菜加工厂,检查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为模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企业、直查现场,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原料来源、添加剂使用情况、回收食品处置、已被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
据检查人员介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这两家企业存在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产品出厂检验不符合要求、相关台账记录不全、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根据本次发布的《桐乡市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试行)》规定,原则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每月组织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小于企业数量的3%。据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桐乡共有20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也就意味着桐乡每月将抽查至少8家企业。
抽查对象如何确定?根据文件规定,抽查对象名录中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名录分为三类:一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对象,即我市辖区内全体食品生产企业;二为现场核查抽查对象,即在每个报告期内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作为抽查对象;三为专项监督检查抽查对象,由专项监督检查所涉及的行业内全部企业作为抽查对象。此外,对发生食品安全质量事故的,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问题样品的,虚报、瞒报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的,被投诉举报或者媒体曝光有食品安全问题的,有其他涉嫌违法行为的问题企业,还将通过“单随机”方式直接开展检查。问题企业名单由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根据监督检查、各类抽检、投诉举报等线索进行汇总制定,并随时更新。
据该负责人介绍,随机抽查与日常责任区检查的显著不同点是实行区域回避制,即执法人员是由企业辖区外的其他所(分局)执法人员组成,而且是随机产生,检查对象也由电脑软件随机生成。通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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