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佳蔚 通讯员/徐佳 编辑/汪江军)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会议。为有效整治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等危险物品问题,全力维护杭州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杭州警方将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重拳出击”,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群众举报此类犯罪活动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
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底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交出或投案自首的,一经查实应从严从重处罚。
另外,公安机关将严格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群众发现或知悉涉爆涉枪涉刀线索,除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外,还可通过拨打“110”或0571-87280300报警电话举报,或者发送电子邮件(hzza6dd@163.com)举报及邮寄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杭州市上城区华光路35号-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310002)。
奖励办法:一、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上述数量标准以下的,视情奖励500元至1000元。
二、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式枪支、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铅弹10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上述数量标准以下的,视情奖励500元至1000元。
三、收缴符合公安部标准的仿真枪10支、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上述数量标准以下的,视情奖励200元至500元。
四、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奖励。
五、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六、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奖励。
此类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杭州市公安局负责。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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