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电焊引发火灾损失逾135万 主要责任人被追责
2016年06月20日 15:25:3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6月20日讯 日前,宁波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无证进行电焊操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135万元的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李某以失火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不日将被起诉判决。
事件回顾:2016年5月22日10时36分,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慈溪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宁波慈溪市慈东滨海工业区海丰路599号的宁波源元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经过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火灾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烧毁(损)部分产品、建筑等,所幸无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慈溪消防大队立即组织火调人员展开火灾事故调查。经过现场勘验、走访询问等方式,查证事发当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该公司1#厂房一层西南角大门口进行电焊,操作过程中高温焊渣掉落,引燃了废旧的海绵等可燃物,由此引发火灾。依据慈溪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报告书,宁波源元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火灾财产损失达1352571.81元。
调查还发现,李某在未取得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书的情况进行电焊作业,而此次事故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135万元。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李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失火罪的李某执行逮捕,送慈溪市看守所羁押。
标签:
火灾|消防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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