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通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落实举措,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政协社法委2015年提出的第70号提案《打造全省养老服务体系转型升级版的建议》被列为重点提案,相关部门积极办理,取得了良好成效。该提案被评为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
我省自1987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程度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并呈加速发展态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03万人,占总人口的20.19%。高龄化趋势明显,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52.87万人,占总人口的13.40%。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积极关注我省的老龄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养老事业城乡间、城际间发展不均衡,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等现实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行政府职能转移项目和购买服务清单公布制、探索实践互助互补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广“智慧养老”模式、推动养医资源深度融合等建议。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积极采纳提案的建议,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市场化运作、深化关爱互助活动、构建“智慧养老”模式、推进养医资源深度融合、扩大社会有序参与六个方面着手,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把养老服务业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据悉,我省颁布实施了国内首部养老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各级政府均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杭州、宁波、湖州等地率先打破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限制,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补助。据统计,据统计,“十二五”以来,全省共投入养老服务的建设资金达179亿元,其中社会资金投入达98亿元;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3万张,机构床位达到37.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床位数达38.4张;护理型床位17.5万张,占机构床位数的44%;民办(民营)机构床位21.1万张,占机构床位数达56.2%。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万家,居家养老服务站9951个,有日间照料床位近23万张,老年食堂1.12万家,享受助餐服务的老人达到130万人,90%的县(市、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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