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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新年氛围”,“老赖”们感受到了吗?
2018年02月08日 08:22:08 来源: 浙江法制报

  临近春节,有一股特殊的“新年氛围”,不知道“老赖”感受到了没有?那就是,全省法院一场场声势浩大的执行专项行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当中!

  2月6日晚,记者跟随执行法官们开展了一次夜间执行,傍晚六点,华灯初上,一辆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从法院鱼贯而出。平时打多个电话不接、发多少次传票也不露面的“老赖”在这样的夜晚,终究将“倦鸟归林”。

  西湖法院:杀个“回马枪”找到被执行人

  2月6日晚,记者跟随西湖法院执行局的王法官一行,来到杭州大关小区被执行人林女士家。站在单元楼下,我们从下望上去,屋内似乎一片漆黑。

  王法官说,之前她上门找了好几次,但都没有看到林女士,在家门口贴了封条,后来发现被人撕掉了。王法官问了林女士的邻居,对方表示,确实有一家三口住在里面。

  于是,法官把警车开出了小区,停在一个隐蔽处,等了约莫四十分钟,王法官决定杀个“回马枪”,再去“碰碰运气”。

  当晚6点40分,我们再次来到林女士家楼下,有一丝微弱的灯光从窗户中渗出,“楼上应该有人!”王法官判断。

  上到四楼,敲门,果然,一个男声从屋内传出,“谁啊?”

  “我们是西湖法院。”

  “找你的!”男人似乎知道是怎么回事,立马开了门,林女士一脸惊讶地从里屋走出来。

  林女士的继母姜大妈在2017年向西湖法院起诉,要求林女士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等等。

  据王法官介绍,姜大妈和林女士的父亲是二婚,当时结婚的时候,林女士才十几岁,姜大妈就照顾着两父女,把林女士拉扯长大。2013年,林女士离婚,带着女儿跟她同住,那时姜大妈的丈夫已经过世,母女俩相处得并不算太愉快。姜大妈说,2015年,她从家里搬出来,一个人在外头住着,还生了一场大病,可林女士却连医疗费都不肯付。

  法院判决,林女士每月支付姜大妈赡养费400元,同时一次性支付医疗费2万元,但这笔钱,一直拖到现在她都没有付。

  经过调查,林女士没有工作,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连如今住的房子都在前夫名下。不过,林女士和前夫尽管离婚了,但还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执行阶段,王法官曾电话联系过林女士,但林女士说,继母对她并不好,小时候放学回家都没有热饭吃,现在自己没工作,也没钱付医疗费。说到激动处,她甚至摔了电话,此后,王法官就再也没打通过林女士的电话了。

  “我没有钱啊!如果我有钱肯定会付的,但我没有工作,总不能让我为了养她去卖肾、卖血吧!”林女士说道。

  因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西湖法院将林女士传唤到法院。第二天上午,姜大妈也赶到西湖法院,经过调解,林女士当场支付了医疗费及五个月的赡养费共计2.2万元。

  集中执行捷报频传。据统计,此次西湖法院共有8起执行案件有了新进展,执结2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6万余元,还有的查封了被执行的公司的机器设备,有的向居住在被执行人的房产中的案外人进行释法说理希望其配合腾退工作。

  上城法院:第二任老板也要担起租金支付义务

  2月6日上午,杭州上城法院执行法官们来到西湖边的西湖国贸美食城,会了会杭州美湖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湖公司)的周老板。

  执行法官潘水俊介绍这,申请人孙先生,在西湖国贸美食城购置了四间店面用于出租,可一年下来,他才收到2万多元的租金。原因是,他把店面托管给了一家提供第三方管理服务的美湖公司,而美湖公司从去年起,前前后后一共拖欠了他20余万元的房租未支付。和孙先生一样被拖欠房租的,还有另外15位店面业主,涉及款项共计50万余元。

  因为房租久欠不还,16名业主将美湖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调解,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确认该公司应在限定日期内向业主们偿付欠款。但是近年关,调解书约定的付款时间也早已过去,业主们却一直没有等到美湖公司将钱还清,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看见执行法官,美湖公司的负责人周老板直喊“冤”,“之前公司不是我们经营的!我们接手公司的时候并不知道公司居然欠了这么多钱没有付!”

  原来,周老板是美湖公司的第二任管理者,2017年10月才从杨某处接手该公司,没成想公司背着一堆债务,不到三个月,美食城进入了关闭状态。

  “我们是想把这个美食城做好的。”面对业主们和法院执行干警,周老板也很无奈。

  潘水俊告诉记者,这批系列案的被执行人是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公司负责人的更换不影响该责任的承担。简单来说,就是不管周老板和公司前任管理者杨某之间有何纠葛,跟执行都没有关系,目前业主们维权,法院执行都只会针对现在的美湖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老板。

  潘法官提醒周老板,在接手公司时就应该有风险防控意识,做好法人关系调查和事务交接移转工作,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现在周老板既然已经作为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接手公司,就应当代表公司处理好与公司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中的付款义务。

  由于周老板无法承诺何时还款给业主,上城法院对美湖公司的账本和公司经营场所进行了查封,法院会进一步核查美湖营收情况,并据此做出相应的执行措施。

  婺城法院:两昼夜执行到318余万

  2月1日开始,金华婺城法院新一轮“暖心执行”行动在严冬开启,100余名工作人员,分为7个实施小组,开展为期两天两夜的“暖心执行”专项行动。

  2月1日当天,被执行人某电器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娄某某在金华市区江南一小区被发现。该公司拖欠廖某某工资及社保6万余元一直未还。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娄某某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全部履行案款。同时,娄某某在法院的另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一并得到解决。

  当天,欠薪“老赖”朱某就拨通了婺城法院执行干警季钰喆的电话,主动带着筹集来的5.2万元,来到法院履行义务,拖欠了近五年的工资款终于到位。此次行动中,像朱某一样主动前来履行的还有好几位。

  经过两个昼夜的奋战,婺城法院本次行动共抓获被执行人51名,其中对15名拒不履行的“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为127件涉民生案件的149名当事人执行到位标的额318.83万元。

  吴兴法院:年终执行“三连击”

  2月1日,经过精密部署,湖州吴兴法院出动20名干警,对位于吴兴区中横港路159号的华泰生物科技厂房进行强制腾退。执行干警向占有人释明来意并要求他们配合执行,占有人在看到执行阵仗后当即表示配合腾房。工作人员在公证机关见证下更换新锁、张贴封条。截至2月3日中午,吴兴法院共传唤被执行人39人,拘留4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383万元。

标签: 执行;法院;执行人员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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