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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贩被判刑,她的1岁儿子该何去何从?
2018年02月07日 08:28:42 来源: 浙江法制报

  因贩卖毒品和开设赌场罪而被判刑4年3个月,但在判决1年多后,罪犯却一直未能收监。是什么原因让判决无法执行?临海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后发现个中原因曲折复杂,且涉及一个非婚生孩子的妥善安置问题,收监成了一件棘手的难事。

  女毒贩意外怀孕

  郭某,云南人。其丈夫包某,临海人。2016年2月,因贩卖毒品罪和开设赌场罪,郭某和包某分别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和1年3个月。

  随着案件判决,郭某和包某一案被交付执行。但在交付执行期间,郭某却意外地被查出怀孕。

  同案犯的郭某和包某,在案发后即被分开羁押,为什么郭某又会怀孕呢?

  原来,郭某、包某有一个4岁的孩子,考虑到孩子年幼,司法机关对郭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以方便其照顾孩子。但是,在丈夫被羁押期间,郭某发生了“婚外情”并怀孕了。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暂不予收监。由此,在2016年2月法院作出判决并交付执行后,郭某被暂予监外执行。

  2017年4月,随着郭某哺乳期结束,郭某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且刑期未满,临海市司法局向椒江区法院提请对郭某收监执行。2017年5月3日,椒江区法院向临海市司法局送达收监执行决定书,决定对郭某予以收监执行。

  1岁多的非婚生子怎么办

  收监执行决定书已下,郭某本应被立即收监。但收监执行决定书下达1个多月后,郭某依然未能被顺利收监。收监郭某之难,到底卡在哪里呢?

  临海市检察院介入监督发现,原来,在2017年5月,郭某的丈夫包某就已刑满释放。走出大墙的包某,无法接受郭某又多了一个孩子,遂与郭某协议离婚。而郭某则稀里糊涂,连孩子的生父是谁都说不清楚,与包某离异后,在临海没有亲属的郭某就一个人带儿子生活。因此,要收监郭某,就必须先妥善安置好郭某1岁多的儿子。

  为了促进郭某顺利收监,2017年11月,临海市检察院委托公安机关远赴郭某云南的老家调查,想落实郭某儿子的抚养问题。但是,郭某的父母和其他亲戚都拒绝抚养。

  亲父难寻,生母服刑,亲属无人愿意抚养。才1岁4个月的男孩,该何去何从?

  临海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范正军说,检察机关严格依法监督刑罚执行,郭某必须被收监。但是,法律监督也不是无情的,郭某的儿子才1岁4个月,必须妥善安置。

  依法撤销监护权

  考虑到郭某因服刑原因已无法履行监护职责,2017年12月,临海市检察院向临海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向法院提出撤销郭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民政部门为孩子的监护人,对男孩妥善照看。

  2018年1月26日,临海市检察院与临海市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齐聚临海市公安局杜桥派出所。临海市法院依据临海市民政局的申请,作出了民事裁判,并向郭某宣读了民事裁判书,裁定撤销郭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临海市民政局为郭某儿子的监护人。

  在临海市检察院的监督下,郭某陪同儿子在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全面体检后,于当天下午被顺利收监。

  自此,在经历了8个月的多处调查核实、牵头组织十余次由市委、市政府及公安、法院、司法、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协调会,并落实郭某儿子妥善安置的一系列细节后,这起“跨年度”的刑罚执行监督案例,终于有了“两全”的结局。

  目送郭某儿子远去,范正军感慨:“只要孩子能健康成长,这一切都值得!”

标签: 郭某;怀孕;收监;执行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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