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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名省管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年09月12日 05:52:0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吕玥

浙江在线9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吕玥)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决定给予衢州市柯城区委原副书记、原区长方庆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此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方庆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方庆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影响,在干部职工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方庆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不知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庆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方庆建衢州市委委员职务,终止方庆建衢州市第七次党代会、柯城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方庆建违纪违法所得;将方庆建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方庆建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是贪心贪欲、屡抱侥幸心理埋下祸根,顶风违纪、不知收敛酿成大错,家风不正、纵容失教渐失底线。方庆建表示完全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戒,用实际行动彻底改造自我。

标签: 开除公职;严重违纪;开除党籍 责任编辑: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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