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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车内放“5种东西”会被扣分罚款?交警:纯属谣言
2017年11月06日 08:32:47 来源: 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党报热线提醒市民,涉及法律法规的信息,有关部门一定会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通告或宣传,大家对这类谣言要提高警惕,认真分辨信息的真伪,在没有掌握真实性前提下,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我听说10月起车里不能放毛绒玩具,也不能挂挂件,连带高德导航、百度地图的‘电子狗’都不能装?”日前,市民邹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自己在朋友圈看到一条以交警的名义热传的网帖,称在车内放置安全带卡扣等物品,或者在挡风玻璃上放置玩偶的车主将要被扣分罚款,“这事真的假的,能不能找有关部门帮助核实一下?”

  在邹先生分享的链接里,记者看到这样的几段话:“……很多车主非常喜欢安装安全带卡扣,一来可以消音,二来感觉更舒适……被交警发现,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公路罚款200元,扣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公路以外的道路则是罚款100元以上,重则最高2000元,但不扣分”“……安全带限位器这种‘神器’……一旦发现就直接扣除3分并且罚款200元”“……《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严禁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管设备正常的电子产品。一旦被发现,最高将罚款2000元并没收本装置”。

  邹先生表示,“我老婆特别热衷于在车里放装饰品,说是看起来更温馨,尤其挂件、玩具之类挺多的,我是不是应该都清空?”针对邹先生的疑问,记者致电交警部门进行求证。

  交警部门称,并未有此类规定, 10月起实施更是谣言。像放置安全带卡扣和安全带限位器这类的情况,交警并不会检查它们有没有在车里,而是查处驾驶人、乘坐人员是否系好了安全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非高速、快车道等特定道路上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被警告或者处50元罚款,但不扣分。如果发生在城市快车道和高速公路上,则驾驶人要罚200元扣2分。”交警表示,部分市民开车、乘车时会嫌安全带麻烦或是勒着不舒服,不愿意系,这不但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而且是一种危险行为。“像前后挡风玻璃放置过多物品会遮挡驾驶人视线,和在后视镜上挂东西可能导致潜在伤害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交警部门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因为悬挂在前窗、后窗或侧窗的饰物,有可能挡住驾驶员观看路况的视线,容易引起事故的发生。如果放置了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将被处以罚款。

  另外,对于车内装载高德导航、百度地图等具有“电子狗”功能的设备,交警部门不会进行处罚。“节假日里,通过导航软件还可以快速了解到交通状况,有效引导驾驶员提前绕开拥堵点,缓解交通压力。”交警坦言,“最高将罚款2000元并没收本装置”的说法纯属谣言。

  党报热线提醒市民:此类涉及法律法规的信息,一定会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通告或宣传,大家对这类谣言要提高警惕,认真分辨信息的真伪,在没有掌握真实性前提下,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标签: 谣言;交警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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