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法院的一起强制腾退执行中,当事人在房屋被断电后,竟用发电机自行发电,继续侵占房屋。最终当事人被处以司法拘留。
临安金诚电子公司在临安法院有一起执行案没有履行完毕,欠债约4000万元。此外,这家公司还欠缴员工社保138万余元,导致部分员工较长时间里看病费用不能报销,员工意见很大。
为维护申请人权益并保持社会稳定,临安法院决定尽快处置金诚电子的厂房、土地。
但这家公司自2014年停产后,仍拿出部分厂房出租给了第三方临安埃能杰照明电器,并私下收取了对方的租金。埃能杰则一直拒不搬离,还拿出原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扬言法院不能损害其租赁权。
尽管承办法官多次解释,未征得财产抵押权人同意、私下签订的租赁合同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是无效合同,但埃能杰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不理会。
此后,法院依法出具了执行裁定书涤除本次租赁,并多次上门告知其尽快搬离,但埃能杰仍然拒不搬离。
承办法官于是找到电力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电力部门配合对金诚电子厂房停电。
在多次告知将对金诚电子厂房断电拉闸后,2017年1月7日,临安法院执行局联合街道综治办、劳保站和电力部门开始对供电线路拉闸。
当天,执行员进入车间,宣讲政策、稳定好车间职工情绪后,于下午4点成功拉闸。
1月17日,埃能杰照明法定代表人主动到法院递交搬迁计划。目前,埃能杰生产线全部腾退完毕。
2016年10月27日,江干法院也成功对三处房产采取了集中腾退强制执行。据悉,该三处涉案房产均有人居住且不愿搬离,法院在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无效后,果断对三处房产实施了停水停电的强制措施,并限令当事人10月27日前自动搬离。
当天,其中一处房产内的被执行人王某在法院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后,仍购买小型太阳能发电机发电,阻挠执行,被处以15日司法拘留。
据悉,去年10月以来,杭州中院统一部署了“强制腾退月”等针对拒不腾退法院处置房产的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取得较好成效。
杭州中院透露,目前已经与国网浙江杭州供电公司、杭州城投集团达成协助执行的相关会议纪要。
根据上述会议纪要,法院根据执行需要,可以对被执行人或案件相关人的用电、用水、用气情况进行查询,相关部门在2日内对查询结果予以反馈。
针对拒不腾退法院查封、处置房产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提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给电力、水务、燃气等相关部门,要求对涉案房产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的措施,相关部门须及时派员参与执行法院的执行方案研判并协助执行。
“经过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协同,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拒不执行的‘老赖’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效果十分明显。”杭州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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