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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查封”执法活动获网友点赞145万次
2017年02月16日 08:33:48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孔玲 通讯员 郑珊珊

  “活查封”执法现场

  浙江在线2月16日讯 前天上午10:05,由最高人民法院与腾讯新闻首次合作进行的“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大型网络直播活动在宁海法院举行,吸引了270余万名网友在线观看,获得点赞145万余次,最高峰在线人数达到1000多万。在这次直播活动中,宁海法院的“活查封”执行活动,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

  直播现场

  公开透明的执法过程获点赞145万余次

  “按计划执行,全体出发!”随着执行活动总指挥、宁海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冬娣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开展执行活动。按照本案的执行安排,被执行人是宁海当地的一家电器公司,主要是根据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情况对该企业的机器设备进行清点、核实、张贴封条,并对机器和设备启动财产处置程序。

  记者从宁海法院了解到,从前天上午10:05直播正式开始,短短一个小时的直播活动,就吸引了千万网友的关注,并获得点赞145万余次,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直播现场,法院执行干警对执行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了清点、核实,随后依次张贴封条,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笔录、核对查封清单等执法程序。公开、透明、有序的执法过程,受到众多网友的好评。

  有网友留言:“对于老赖的严厉打击,是群众们很解气的事情。支持法院!支持直播!”

  有网友评论说:“公开、透明的执行,体现了法院执法文明指数的提高,让大家一目了然!”

  还有网友这样评价:“‘活查封’的执法形式,在中国大力发展法制社会的进程中,实现了双赢。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利益,也让法院的执行更有成效!”

  为了确保本次执行活动公开、规范,执行干警同步运用了执行单兵设备,对执行现场画面全程记录和留存,即时传输到执行指挥中心,与直播活动同步进行。

  “采用‘活查封’的执行方式,可以最大范围内保障被执行公司的正常运作,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期限,增强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意愿和能力。”法院执行法警介绍,但是,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理。若是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解疑

  什么是“活查封”?

  直播活动之后,很多网友提问:什么是“活查封”?它与普通的“查封”有什么区别?对此,宁海法院执行实施科科长葛向斌作了详细解释。

  葛科长表示,法院传统模式的查封,束缚了被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也限制了被执行人利用该财产创造价值的能力,甚至延缓了债权权利的实现。因此,各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便采取了一种比较灵活的查封方式——“活查封”。

  “‘活查封’就是在不改变法院对财产查封性质、不损坏查封财产的前提下,债务人保管使用该财产,产生的价值由法院予以提存,使公司能够边经营边还债。” 葛科长表示,本次执行的这家电器公司,经过法院的前期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目前仍然有部分业务正在运作。如果查封的话,公司将面临破产的境地。于是,法院审慎采取了强制措施,对该公司其中一处厂房内的机器设备采取了“活查封”,为的是确保该公司的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工人可以继续生产创造产值。

  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适用“活查封”?

  “巧用‘活查封’,才能得到执行双赢。”葛科长认为,“活查封”是对传统查封措施的一种突破,但采取这种措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并不是所有执行财产都可以适用,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首先,“活查封”的对象是被执行人正在使用的、能创造新价值的财产,法院有采取“活查封”的必要。如果是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闲置的机器设备,多余的房地产、车辆等财产,即使法院采取“活查封”措施,对执行案件也没什么好处,那就不宜采取“活查封”的措施。

  其次,法院确信被执行人对查封财产没有损害。如果债务人在法院“活查封”期间,对查封财产实施转移、隐藏、毁损,法院应该随时中止“活查封”措施的使用。

  第三,采取“活查封”应尽量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四,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对“活查封”产生的效益应及时予以提存。这也是“活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生产价值。

标签: 查封;执行;法院;财产;查封财产;机器设备;电器公司 责任编辑: 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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