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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5点,他扛了条猪腿在街上走
2017年04月27日 09:12:44 来源: 都市快报 记者 郑亿 通讯员 符明娟

  警方供图

  4月19日大清早,千岛湖镇上开饭店的张老板走进自家店面,一瞬间被厨房墙上光秃秃的墙面给惊到了,这里本应该挂着一整条火腿,而且前一晚都还在。

  张老板跑到收银台一看,果然,抽屉半开,小偷半夜里光顾过了。

  所幸他营业款从来不在店里过夜,收银台里能找到的,无非十几个用来找零的硬币,损失不严重。

  接到张老板报警,千岛湖派出所的民警过来勘察了现场。

  “饭店两层楼我们仔细看过,正门跟窗户都完好,小偷应该是从二楼平台的一扇边门撬门进来的。”民警调看了这一侧附近的路面监控,很快在当天凌晨5点多的监控画面里,看见了一个肩扛一整条猪腿的人。张老板过来辨认了一下,这条猪腿应该就是他店里被盗的火腿。

  监控追踪了一天,19日晚上,办案民警确定了嫌疑人的住处,上门把他抓获。

  嫌疑人是本地人,姓方,46岁,这些年来已有过4次盗窃前科,在牢里足足蹲了27年,最近一次出狱是今年3月底。

  方某交代,他出狱后无所事事,终日在外闲逛,19日凌晨1点的时候,逛到了张老板的饭店旁边。瞥见二楼一扇边门有机可乘,他钻了进去,直奔收银台,不想才偷到一小把硬币。

  闲逛了一夜,方某觉得很累,在店里就地睡了一觉,早上5点才醒。临走觉得不能空手而归,就这么顺走了墙上挂的火腿。这条火腿他骗人说是自家腌的,卖给了菜场的肉贩子,卖了280元钱。

  因盗窃(未到起刑金额),他被淳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民警说,像张老板这样不把现金留在店里过夜的做法值得广大商家学习,也确实能实际地减少入室盗窃中的损失,“除了现金,值钱物品最好也不要留在店里。”

标签: 警方;老板;火腿;嫌疑人;盗窃;出狱;民警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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