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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自带啤酒去KTV唱歌引发纠纷 商家应尽到告知义务
2018年10月17日 09:34:52 来源: 每日商报 通讯员 杨蓉 记者 汪晓筠

  三五好友一同在KTV聚会本是件开心的乐事。消费者张先生最近却因为一箱啤酒与位于余杭区五常街道的一家KTV闹得很不愉快。

  此前,张先生和朋友一起去这家KTV唱歌,他们自带了一箱啤酒,但因为不能自带酒水,这箱酒水最终被KTV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了。“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在KTV再点了酒水。我觉得KTV这么做并不合理。”张先生说。

  去KTV唱歌不能自带酒水?

  张先生的一箱啤酒就被扣下了

  张先生自带酒水是想节省开销,但是当天的实际情况却是他依然在KTV花钱买酒了,而且自带的酒水还被扣下。

  “当时我们自带了一箱啤酒,到了KTV之后工作人员称店里是不能自带酒水的,要代我保管这箱啤酒,并表示等我们离开时会将酒水还给我们。我们聚会本就要喝酒,只好在KTV再点了酒水,一共花费了90元。”张先生说。

  “最后,我们唱歌结束我因为碍于面子也没有找商家要回被扣留的这箱啤酒。我认为商家此举有强买强卖的嫌疑,且给我和朋友造成了非常不好的消费体验。我希望商家能将我自带的酒水还给我并退还我在KTV消费的酒水费用。”张先生说。

  经余杭区消保委调解

  商家退回代保管的酒水以及消费的费用

  接到投诉后,余杭区消保委未来科技城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当时,我们到这家KTV现场发现,店内确实未树立禁止自带酒水等标语。在我们了解初步情况后,KTV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基本与消费者所说的吻合。这位经营者表示不能自带酒水是出于对供应情况进行统一管理而制定的内部规定。”

  “我们也现场告知KTV负责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行为属于以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经调解,经营者认识到错误,当场向消费者道歉并返还酒水以及退还消费的酒水费用。”

  消保委提醒:

  余杭区消保委未来科技城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对此,杭州市消保委负责人表示:“对于是否能自带酒水的问题,若不允许自带酒水,酒店、KTV等商家应该在店堂、收银处等明显的地方放出标识,且在消费者消费之前就需要告知,并保证消费者有选择是否在本店消费的权利。若是商家需要收取开瓶费或是服务费等,也需要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告知消费者。”

  消保部门在此提醒经营户,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同时,也提醒消费者,消费时务必看清店堂告示等说明,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标签: 酒水;啤酒;商家;消费;聚会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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