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意义在哪里
2019年11月04日 05:08:51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肖菁

  因为不同意入园要刷脸,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这可能是国内消费者起诉商家的“人脸识别第一案”。

  这不是小题大做和博眼球,法学专业的郭兵相比其他市民在个人权益保护上意识更强,而此次起诉的意义在于在技术大踏步飞奔的时代中,提出了一个个人信息采集和隐私保护的边界问题。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网络法,主任张延来律师对“人脸识别第一案”非常关注。他对郭兵起诉的解读是,法律专业出身的郭兵对人脸识别这个前沿技术,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一个非常好也非常必要的思考。

  个人信息采集有“合法”、“正当”、“必要”三原则。首先,动物园进园要采集个人信息是否必要,值得商榷,在提供入园效率和个人信息的广泛性采集上,如何选择,值得探讨。

  第二,个人信息采集,要经过信息主体的同意,郭兵在10月份收到的园方通知短信,而后发现进园闸机全部更换。这种带有强制性的刷脸进园,是否涉嫌消法中对信息主体自由选择权的剥夺。

  郭兵的目标其实不是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他提出了一个现阶段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技术大踏步飞奔的情况下,5G、人脸识别等等作为创新技术中的代表性技术正在被大范围普及,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保护跟不上。

  各种机构泛滥性地对个人敏感核心信息采集之后,这些机构具有有效保护的能力吗?

  个人信息分为普通信息和敏感信息,而人脸、虹膜、指纹等属于敏感信息,比如支付都能仅凭这此信息进行,那么这类具有唯一专属性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势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都产生无可挽回的祸患。

  在此类个人信息的采集中,不管打着什么“智慧**”的旗号,都要遵循“必要”“经得同意”“披露使用规则”“有效安全保护”等几大要点。

  进动物园要刷脸,考勤要刷脸,装个APP要授权通讯录、相册等各种手机信息,在简单粗暴的“同意”和“不同意”按钮下,我们的个人信息被各种产品和服务以捆绑的方式强迫收集。

  今年4月,公安机关会同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单位发布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下称《指南》),对个人信息保护予以规范。

  但是仔细阅读,《指南》的规定依旧比较宽松。公安三所的官方解读也表示,《指南》提出的要求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最低要求。

  所以,不管这个第一案走向如何,我们还是应该为郭兵鼓掌。

标签: 个人信息;人脸识别;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个人信息保护 责任编辑: 王志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意义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