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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为何不能办公共自行车卡
2017年04月25日 09:14:49 来源: 金华日报 徐枫

  近日,金东区傅村镇一蒋姓村民来信反映,他已年满70周岁,想办一张公共自行车租车卡,跑了好几个办卡网点,结果都是办理不了。

  这名村民说,政府近年投放了相当数量的公共自行车,就连他们村上也有20多个桩位。作为绿色环保的出行工具,因其便利,很受市民欢迎。他本人原先拥有一辆摩托车,由于年龄关系,驾驶证今年已不能年审,骑不了摩托车,他想换骑自行车出行。不曾想到,他去办卡网点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车卡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年满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不能办理。

  蒋姓村民认为,公共自行车作为公共资源,老年人应该有权享受,办卡不应该被拒绝。

  接到蒋姓村民的投诉,记者拨打了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83712345,得到的答复是: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车卡有具体的年龄规定,不过,公司只负责公共自行车的运营、维护,办卡、开卡由公交公司负责。

  记者在金华公共自行车官网上,查找到了2013年10月施行的《金华市公共自行车租用办法》。该办法规定,承租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14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2.身高在145厘米以上;3.具有熟练的自行车骑行能力。承租人年龄超过65周岁的,应当及时办理退卡手续。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全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运营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和实施《金华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15年9月进行了修订,其中第12条规定,公共自行车使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在12周岁(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应当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使用自行车的健康身体条件并能够熟练使用自行车。第13条规定,公共自行车使用人应事先办理具有公共自行车租用权限的公交IC卡。金华公共自行车官网上公布的《金华市公共自行车租用办法》之前未作更新,承租人应具备的年龄条件应依据新修订的《金华市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办法》执行。

  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老年人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车卡的年龄要求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老年公交卡不能开通公共自行车租用功能,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车卡,应先办理公交A卡。

标签: 公共自行车;金华市;交通系统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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