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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重点查处酒驾毒驾涉牌涉证
2017年05月04日 14:58:18 来源: 金华日报 张黎明

  记者昨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整治行动开展已有两个月。从5月1日起,“一创一治”进入第一波次第四轮行动,金华交警将重点查处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即指所有涉及“一牌两证”的交通违法,包括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5月4日又是每周的统一行动日,交警部门将开展有重点的设卡检查。

  5月1日是“醉驾入刑”6周年。六年来,婺城区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2097件2100人。其中教训最惨痛的案例是:2014年8月31日,尉某驾驶小客车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两名乘客一死一伤。经检测,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来自市交警支队的统计,“一创一治”开展两个月以来,全市查处各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2634起,139人被吊销驾驶证,138人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1人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金华交警分析“一创一治”期间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现4个明显的特点:男性驾驶人酒驾占比远远大于女性驾驶人,其中男性有2533人次,女性仅101人次;夜晚至凌晨为酒驾高发时间段,其中18:00~24:00尤为突出,达1391人次,占比逾五成;喝了酒之后,80后驾驶员更易发生酒驾行为;摩托车酒驾较为严重,5起酒驾中就有1起是摩托车的,而金华摩托车的保有量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5.4%。

  据悉,酒后驾车的标准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法律后果是: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留,并处罚款;醉酒驾驶的标准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法律后果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告诫,酒后行车是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不仅触犯刑法,还可能夺走生命,夺走家庭的幸福,广大司机务必做“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绝不可心存侥幸。

标签: 机动车驾驶证;金华;交警部门;交警支队;酒精含量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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