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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为浙贝母除“瘤”请来帮手
2017年05月11日 10:29:29 来源: 金华日报 盛游

  昨日上午,2017年金华宁波中药材(浙贝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磐安拉开序幕,全国浙贝母两大主产地金华磐安、宁波海曙首次联手,打响无硫药材保卫战。

  磐安浙贝母无硫加工超90%

  “硫磺就是浙贝母的瘤,沾不得。”在磐安利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业主陈利剑指着4台烘干机说,“这些烘干设备有的靠空气能,有的靠生物能,有了它们,根本用不着靠硫磺给浙贝母防腐。”

  去硫后,陈利剑的合作社迎来跨越。“原先1公斤浙贝母只赚几角钱,现在一批无硫货出去能有20%利润,品质有保证后,合作社也成了云南白药集团、康仁堂等大公司的供货商。”

  新渥镇祠下村是典型的“浙贝母”村,村内有80%的村民种植浙贝母,共计种植面积2000亩。种植户说,今年浙贝母亩产在1000公斤左右,每亩利润在8000元以上。

  “我家自己种了10来亩,也会收购老乡家的。”陈慧卿说,她花1.5万余元购置了家用烘干机,一次能够烘干近200公斤,有了设备后她家成为一个小的无硫加工点,收益有了较大提升。

  磐安针对浙贝母种植、加工面广量大的现状,通过大合作社设备共用、种植大户辐射周边散户、有能力散户购置小型烘干机的方式,在烘干环节步步赶走硫磺,无硫加工率逐渐上升。

  “通过近些年努力,广大药农的思想认识已基本统一,新渥、冷水、仁川等中药材种植重点乡镇已先后建立21个浙贝母无硫加工点,各乡镇浙贝母种植户已购置近1000台烘干机,日加工新鲜浙贝母能力达到500吨,磐安县产浙贝母的无硫加工比例已超过90%,目前浙八味特产市场上含硫超标中药材已基本禁止。”磐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标量说。

  宣传引导外,也有铁腕治理。县政府出台乡镇考核补充办法,对发现硫磺熏蒸浙贝母的乡镇每发现一起扣0.2分,对进入浙八味特产市场交易的硫磺熏蒸浙贝母,经查实经营户的所属乡镇扣0.2分。此外,明确告知广大药农和药商“三个严禁”:严禁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严禁经营含硫超标中药材,严禁非法经营硫磺,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去年的集中整治期间,县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安监等部门累计出动1993人次,拆除硫磺熏蒸点87个,没收硫磺412公斤,没收硫磺熏蒸工具125个。对上市交易的浙贝母抽样检测179批次,均未发现含硫超标情形。”张标量说。

  硫之害斩草除根尚需时日

  剩下的10%何时消除,能否消除?磐安县中药材协会会长郑启洪说,自2013年10月我国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实施以后,社会各界对中药材去硫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

  “日常监管中,还存在一些体制性、全局性问题,要想让浙贝母完全远离硫磺,有很多历史欠账要还。”磐安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首先一个问题就是无硫加工技术有待改进,简便实用的硫磺熏蒸方法药农还一时难以割舍。目前国内市场需求还是以浙贝母个子为主,但现在药农将新鲜浙贝母个子直接烘干的技术不成熟,不仅折干率低,加工后的外观也与硫磺熏蒸的浙贝母相去甚远,有效成分含量也不稳定,因此仍有部分药农图省事而改不了“老毛病”。

  其次,仓储设施落后,加工贮存环节用硫磺熏蒸还无法完全杜绝。浙贝母产新集中在5月,刚好是多雨季节,起土后的新鲜浙贝母和鲜切片如不能及时干燥很容易腐烂,造成经济损失。目前,磐安全县适合新鲜浙贝母存放的冷库只有2家,而且其中1家尚未投入使用,无法满足需要。同时,普通的中药材仓库设施简陋,无温控设施,无硫浙贝母在储存过程中容易虫蛀或霉变,药材经营户倾向于储存硫磺贝或用硫磺复熏浙贝片,以规避保管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致使部分药农抱着侥幸心理继续采用硫磺熏蒸中药材。

  还有就是市场引导力度不强,硫磺熏蒸的中药材销售渠道依然畅销。由于中药材限硫标准出台时间不长,相当一部分制药企业和多数专业药材市场对标准执行不严,使得硫磺熏蒸的中药材依然有销路。

  两大主产地联手谋长治

  针对以上“历史欠账”,磐安在对症下药的同时,请来同为浙贝母主产地的宁波海曙区,联手管治浙贝母市场,打造放心无硫的中药材交易环境。

  据了解,磐安县、海曙区两地几乎占到了全国浙贝母总量的90%以上,可以说,磐安县和海曙区的浙贝母管好了,全国的浙贝母也就基本安全了。昨日,两地政府签署协作备忘录,开启合作模式。

  “两地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两地浙贝母的相关动态,包括当年种植、采收、产量、初加工、购销、生产使用、市场行情、监管情况等信息。”张标量说,此外,还将频繁加强技术交流,如在浙贝母种植、初加工、生产、销售以及监管执法等方面开展交流,加强无硫加工技术研究,推进浙贝母无硫加工标准化,提升浙贝母质量和产业规模。

  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承骏说,他们有意将磐安“三规范”“三统一”的无硫中药材市场建设法带回海曙,同时希望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关注标准、利用标准化来解决浙贝母市场乱象,从《中国药典》和《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中摸索出有关浙贝母标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及时收集数据,为进一步完善浙贝母标准提出建议。

  记者了解到,浙贝母产新期已至,两地政府将对跨双方区域非法收购销售含硫超标浙贝母的行为采取协同打击,并对浙贝母初加工和购销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摸,汇总、梳理、分析,摸清违法动态。“涉及其他区域的案件我们也将及时向外地监管部门通报协查,共同切断非法购销含硫超标浙贝母的地下产业链,切实有效遏制各类有损浙贝母质量声誉的违法行为,替无硫浙贝母长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张标量说。

标签: 浙贝母;硫磺;中药材;加工;药农;磐安县;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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