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男子深夜抢夺三小时后落网 永康警方破案速度受点赞
2018年04月08日 16:21:08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晚报 胡哲南 陆潇雅

  金华晚报4月8日讯(记者 胡哲南 通讯员 陆潇雅)“你们破案速度真是快,感谢你们,连夜帮我拿回手机,谢谢!”4月3日,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办事大厅,前来领回被夺手机的刘女士感激地向办案民警说。

  深夜:尾随抢夺案发

  4月1日23时50分许,家住在永康市江南街道双锦村的刘女士报案称:23时46分许,其在溪口村四中路口行走时,被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抢走价值3000多元的黑色苹果手机。

  接警后,江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带好队员赶到现场。经查,该男子是尾随刘女士一段时间后,从背后冲上去抢夺刘女士拿在左手的手机。挣扎途中,男子挣脱出被刘女士拽的黑色上衣,赤裸上身徒步逃至不远处的电动车,随后驾驶电瓶车逃窜。犯罪嫌疑人为一名年龄3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身高约170cm,身着黑色上衣,驾驶一辆深色电动车。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刻连夜召集刑侦队员对此案展开调查。

  三小时:抓获抢夺疑犯

  江南派出所刑侦队员以案发地为中心,查找该男子逃窜轨迹,确定嫌疑人在抢夺后逃窜至西城街道烈桥村。民警立即赶赴烈桥村,经过对村级监控、“两车”信息查询,民警成功确定了嫌疑人的具体所在位置。2日2时05分许,民警制定抓捕方案,顺利将正在睡梦中的嫌疑人伍某抓获,并成功找到伍某藏在门外角落木材堆里的手机。从案发至抓捕犯罪嫌疑人,民警只用了3个小时。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伍某(男,26岁,贵州人)供述,4月1日23时30分许,自己和朋友吃完夜宵并喝了点酒,骑车回家途中发现刘女士拿着手机独自走在路上,心生歹意。在尾随受害人至被受害人察觉后,伍某便冲上前抢夺刘女士的手机后,往所住地方逃窜。

  狡猾:作案两次换装

  在查看监控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伍某在作案过程中曾两次换装。根据伍某的交代,自己和朋友吃饭的时候是身着黄色上衣,可根据刘女士的描述,遭遇抢夺时伍某是身着黑色上衣。在民警的再次讯问下,伍某交代了自己因怕被民警找到而想到换装实施抢夺的事实。

  目前,被夺物品已返还给受害人刘女士,伍某因涉嫌抢夺依法被刑拘。

标签: 抢夺;警方;公安;破案 责任编辑: 沈正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