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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瘾君子拒绝社区戒毒 被东阳警方强制隔离戒毒
2019年03月25日 15:05:38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 张黎明 朱一宏

  金华日报3月25日讯(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朱一宏)3月中旬以来,东阳警方连续抓获4名外地来东阳的瘾君子。他们以为老家警方“鞭长莫及”,拒不接受社会戒毒,结果均受到强制隔离戒毒的惩处。

  云南男子申某有吸毒史,去年1月底,他在老家再次吸毒案发后,除了被行政拘留外,还被云南镇雄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3年。申某根本没把社区戒毒当回事,在老家没呆多久,就外出打工了,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自以为老家公安机关对自己“束手无策”的申某自然没有想到,即便远在他乡,也始终无法逃脱法律的惩罚。3月14日,来到东阳画水打工的申某在出租房里被东阳警方抓获,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近一周时间,东阳警方相继在横店、马宅、湖溪等地抓获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云南镇雄男子焦某、江苏淮安男子宋某和河北石家庄的冯某,这3名瘾君子同样被处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根据我国《禁毒法》及相关条例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应当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定期报到并接受尿检。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吸毒成瘾人员有上述两种情况之一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毒品的诱惑,切莫沾染毒品。警方提醒吸毒人员,按要求执行社区戒毒是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被责令社区戒毒(康复)的应当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和乡镇社区戒毒康复站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按时到户籍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点报到尿检,争取早日戒断毒瘾。

标签: 社区戒毒;强制戒毒;戒毒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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