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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本级将禁售电动三轮车
2019年08月08日 09:32:16 来源: 金华日报 张黎明 钱玉蓉

  金华日报8月8日讯(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钱玉蓉)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8月15日开始,金华市本级将禁止销售电动三轮车。

  据介绍,电动三轮车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非法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伤亡事故的重要因素。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182起,死亡人数80人。

  今年6月,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金华市区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这是我市为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专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方案要求,在8月15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地毯式排查,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电动三轮车的企业(个体户)以及库存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并经销售商签字确认,由其建立库存车辆流向登记备案,并告知所有销售点禁止增加库存。

  “市本级禁止销售电动三轮车,也希望市民不要再购买了。”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说,机动车产品必须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后才能生产、销售。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将面临没收非法产品、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续将根据前期登记情况对销售点随机进行检查。

  在联合执法中,有销售商提出疑问:“我们之前还有订单,准备购入一些新车,这该怎么办?”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可以先由销售商和厂家进行沟通,原则上要求退回厂家,必要时市场监管部门也会介入帮助销售商进行协商。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还将开展电动三轮车备案工作,交警部门也会进行路面常态严管。

标签: 电动三轮车;销售商;禁售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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