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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违停“老赖”违停23次认罚3350元
2017年05月24日 08:40:0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王韶韵 通讯员 张莉娜 朱嘉斌

  近日,市民杨先生来到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停处理大厅一次性缴纳罚款3350元,涉及人行道机动车违章停车行为共计23次。据悉,这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16年3月1日起全面承接城区机动车在人行道违停处罚工作以来,所开出的违停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杨先生的违章车辆为一辆灰色福特蒙迪欧,车牌号为浙A开头,经查实这辆车的23次违停行为,21起发生在中山东路的人行道上,另外2起分别在嘉善县和秀洲区,能查到的最早一次违停记录是2015年9月4日,地点在中山东路人行道上。

  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怎么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民币150元。这么一算,车主杨先生理论上要承受23×150=3450(元)的人行道违停罚款,但由于有一次在取证过程中出现“临停”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将处罚金额改成了50元,所以总处罚金额为最终的3350元。

  无独有偶,同一天,市民季先生也满脸愁容地来到大厅缴纳罚款,一次性缴纳了2900元处罚金,涉及人行道违停行为共计20次。据大厅工作人员介绍,季先生的车辆多次违停在市区人行道上,前期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电话、短信告知,但其不为所动,依旧我行我素。随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车辆信息转送交警部门,因该车辆存在3次以上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交警部门决定对其采取暂扣车辆措施,季先生配合处理了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此前南湖区范围内对此类处罚并未作过细致统计,但可以肯定的是,人行道违停记录超过20次的机动车绝对不会只有以上两起。“人行道违章停车行为直接进入交警的‘道路交通违章信息处理系统’,当事车主若不处理该违章行为,车辆将无法通过年审,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引起重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违停管理中心主任孙新根说。

  孙新根表示,日常违停取证均是采用“发现一起、取证一起”的方式,并不会专门去针对每辆车逐个查询其违章记录,没想到竟有那么多违停“老赖”存在。“以上两辆车都是外地牌照,一辆苏F开头、一辆浙A开头,当事车主在收到罚单时都存在类似心理,觉得反正自己是外地牌照,如果不在嘉兴年检,不会影响正常通行。”孙新根表示,接下来,他们将针对这些违停“老赖”展开专项整治行动,严把查处关口,用强势有力的整治措施,必要时候将移送交警部门对其进行暂扣车辆的措施,进而确保人行道畅通、有序,不再成为违停“老赖”的“钻空地”。

标签: 人行道;车辆;行为;执法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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