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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建立三级公路“路(段)长制”
2017年08月07日 09:29:16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张瑞洁 通讯员 李敏 苏日彬

  日前, 海宁市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在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要道路建立县、镇、村三级公路“路(段)长制”网格化长效管控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沿线整体环境,美化城乡景观,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据悉,此次“路(段)长制”网格化长效管控的实施范围主要是“县级、镇级、村级”主要公路及其两侧。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规定县、镇、村三级“路(段)长”是所联系、包干路段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强路段可视范围的巡查,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沿线违建拆除、绿化美观、广告和垃圾清理、破旧建筑整治、乱堆乱放、蓝色屋面、彩钢棚、赤膊房(墙)等各项工作开展。同时明确,由各村(社区)保洁员兼任网格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负责网格内公路的日常巡查及两侧垃圾清理,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乱堆乱放、违法广告、违章建筑、蓝色屋面、彩钢棚、赤膊房(墙)等情况。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该市除要求各镇(街道)组织各村(社区)及时上报三级路(段)长、网格员专员信息外,还要求县级路(段)长每月至少对责任路段巡查2次,并对沿线村庄进行指导和督查;镇级路(段)长坚持每周必巡,村级路(段)长要把村庄和行政区域内的“四边三化”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推进,不定期开展集中行动、项目建设和督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协调相关部门处置,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标签: 网格;整治;巡查;屋面;督查;处置;社区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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