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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出台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10月19日 08:17:16 来源: 嘉兴人社

  今年10月17日是第5个全国扶贫日。为深入推进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共同打赢扶贫攻坚战,近日,市人力社保局下发了《关于推进扶贫劳务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就接下来扶贫工作作了相关部署。

  帮扶、支援对象

  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九寨沟县、黑水县)、宜宾市(屏山县)等扶贫协作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和青海省都兰县、吉林白城市等对口支援地区的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丽水市和衢州市等山海协作结对地区户籍人员。

  对口帮扶责任单位

  (一)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

  责任单位: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

  责任单位: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责任单位: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

  责任单位: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和青海省都兰县、吉林白城市的帮扶协作,和山海协作结对地区的人力资源合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县(市、区)局协同开展。

  目标任务

  此次扶贫工作重点是我市对口扶贫的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若尔盖县、九寨沟县和宜宾市屏山县等四个县,通过举办招聘会,劳务协作和职业培训等,动员我市企业优先安排对口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

  2018年底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1820人以上(其中吸纳帮扶省份贫困人口到嘉兴市就业420人,吸纳其他省份贫困人口到嘉兴市就业1400人),2020年底前争取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5000人以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助力。

  工作内容

  (一)建立协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每年要开展对口支援交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目标任务和职责。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商解决日常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畅通议事协调渠道。有条件的互设联络站,协调具体劳务输出输入工作。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出务工集中的地方,要求被帮扶地派出人员协助管理。

  (二)摸清建档立卡人员底数。

  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联系被帮扶地区,摸清被帮扶地区有意愿到浙江特别是到嘉兴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准确掌握其技能水平、意向地区、岗位需求、身体状况以及建档立卡人员家庭子女在浙读书等情况,建立实名台账。

  (三)开展专场招聘。

  各责任单位每年组织赴对口帮扶地区开展劳务交流或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活动不少于两次,搭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平台。每年组织一批有用工需求、岗位适合、管理规范的企业赴对口帮扶地区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对参与专场招聘活动的企业,各责任单位可协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文件精神,给与每家企业一定的交通和食宿补贴。

  (四)建立信息发布机制。

  各责任单位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就业需求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引导企业适当放宽年龄、教育程度、技能水平等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在人社部门网站开辟“东西部扶贫信息专栏”,同时定期向帮扶地区发布招聘信息,实现两地岗位需求和求职意向的信息共享,定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到贫困家庭,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五)组织精准培训。

  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联合被帮扶地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意愿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和电商、家政、水电、焊工、民宿服务、保安、园艺等各类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后有组织地输送到我省就业。开展校校合作活动,帮助被帮扶地技工院校发展,定期举办校企洽谈会,鼓励企业与被帮扶地技工院校开展订单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六)鼓励企业、劳务中介机构与对口扶贫地区开展劳务协作。

  鼓励我市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动员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开发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技能的爱心岗位,各地每年要开发30-50个爱心岗位,可参照本地公益性岗位标准予以补助。积极鼓励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组织主动参与东西部劳务招聘协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对成功为嘉兴企业引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组织,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促进在嘉稳定就业。

  各责任单位要对来嘉兴就业的建档立卡人员做好全方面就业服务,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要定期联系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及时掌握其就业失业情况,对就业转失业的,及时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其尽快上岗。

  鼓励企业吸纳和稳定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定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在当地居住,协助子女入学,安排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技工院校,落实相关助学政策和生活补助。

  (八)启动干部、人才互挂帮扶。

  探索建立两地人社系统干部互挂选派,根据组织部选派对口援建干部、人才的相关办法,有序开展紧缺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针对当地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在电子商务、农业技术、旅游管理等方面开展培训,加快培育当地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着力补齐人才短板。同时做好外派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称认定等工作。

  (九)成立就业扶贫工作站。开创就业扶贫新模式,以实现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服务企业用工的双赢目的。

  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各地招聘市场设立就业扶贫工作站,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贫困劳动力的吸纳作用,把就业岗位、就业服务送给帮扶贫困劳动力,从而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探索建立权益保障等机制。

  (十)建立脱贫工作台账。

  要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台账管理制度,及时把劳务协作工作开展、岗位推送、劳务招聘以及在嘉兴就业的贫困人员信息等各项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来嘉就业人员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劳务协作高效、有序开展。

标签: 责任单位;帮扶;社会保障局;贫困人员;协作;扶贫;就业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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