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嘉兴 正文
市民携宠物入境将更便捷 符合条件的将免予隔离检疫
2019年05月14日 09:06:49 来源: 嘉兴在线新闻网 记者 田野 通讯员 张晓勇 张旭

  嘉兴在线5月14日讯 昨天(5月13日),记者从嘉兴海关了解到,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对入境宠物(仅限于犬、猫)检疫监管工作作了进一步细分和完善,为入境宠物通关提供了更多便利。

  新规定实施前,除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予隔离检疫,其他宠物须在入境口岸指定隔离场接受7天或30天隔离检疫。新规定实施后,海关部门对来自指定国家或地区“两证”齐全、芯片符合要求且检疫现场临床检查合格的宠物,可免予隔离检疫;对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还须提供狂犬宠物病抗体检测报告,方可免予隔离检疫,否则只能从具有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入境,并在海关监管下接受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

  据介绍,上述规定指定国家或地区为: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需要注意的是,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宠物植入的芯片须符合国际标准ISO11784和11785,15位微芯片代码只包含数字,并确保可被读写器读取,如芯片不符合上述标准,应自备可以读取所植入芯片的读写器。嘉兴海关在此提醒,有相关需求的人员应提前为宠物办好入境所需的电子芯片、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等。

标签: 检疫;宠物;入境;隔离 责任编辑: 沈正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