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丽水 正文
亮剑!扫黑除恶不手软
丽水市法院今年以来共受理扫黑除恶相关案件20余件
2019年04月19日 08:49:04 来源: 丽水日报 记者 李倩

  4月15日下午,缙云法院对缙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胡某某等七人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七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八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这是丽水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又一项成果。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系统瞄准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在依法惩治上持续发力,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截至4月16日,全市法院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余件,涉案人员100余人;一审审结10余件,涉案50人,同时还移送各类涉黑恶线索34条。重拳出击,为平安丽水的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据悉,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全市两级法院同频共振,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市法院均成立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门合议庭,选派业务骨干专职承担涉黑恶案件审判任务,统一裁判尺度。全市法院切实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丽水中院还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缓刑、免刑的适用情形,并综合运用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加强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做到打财断血,注重运用资格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和社会基础,严防死灰复燃。

  同时,全市法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注重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向相关部门发送。丽水中院还联合丽水仲裁委出台《关于规制“职业放贷人”的实施意见》,公布全市职业放贷人名录,并移送公安,切实防范黑恶势力向民间借贷蔓延。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浙江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同时,在丽水市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大厅设置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专用举报箱。


标签: 丽水;扫黑除恶 责任编辑: 冯一伦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