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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 教育培训机构良莠不齐慎选择
2016年06月02日 09:34:00 来源: 宁波日报 殷聪

  浙江在线6月2日讯 暑期未至,不少家长已着手为孩子选择各类教育培训。然而一些教育机构看似正规,其实暗藏风险。退款难、教育质量与宣传不符、随意调换师资或授课地点等问题是导致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昨日,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避免四类消费误区。

  误区一:不看办学资质,盲目消费

  目前,宁波存在一些无证办学的教育机构,有的教育机构只有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这些培训机构多位于小区居民楼内,仅提供非正规的票据,而不是开具“培训费”的正规发票。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先查看该培训机构是否有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及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消费者可查验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地址不一致的,可能存在一定的隐患。

  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不签合同

  “一线教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根据教育部门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允许有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的行为。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书面合同维权。

  误区三:没有索取发票,退费困难

  退费难是引起教育培训类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少消费者缴费时往往没有索取正规发票,导致退款难度增加。

  消费提醒: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家长在交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费政策,交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费”正规发票和签订的书面协议。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交费发票,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培训机构应在学员提出退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费手续;消费者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拒不按时解决退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误区四:难抵促销诱惑,冲动消费

  根据以往的消费纠纷分析,不少培训机构会通过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部分消费者难抵诱惑,一次性交费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情况屡见不鲜。等消费者发现培训效果不理想、提出终止合同时,势必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消费提醒: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保持谨慎。消费者可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后续合同,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


标签: 教育;培训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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