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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条重点道路严管“乱停车”有10种情形的被抄告同时还要被拖车
2017年03月21日 09:47:47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周瑾

  记者昨日从公安部门获悉,今日起,我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大整治行动进入第二波,重点整治“乱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据悉,此次整治区域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商业大街、桥梁隧道以及群众呼声较高的全市100条重点道路。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中山路组织开展了交通秩序大整治,共查处中山路车辆违停3532起,其中拖移违停车辆517辆。经过整治,中山路静态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道路通行率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此次“乱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将以中山路秩序大整治为样板,对100条重点道路上存在的10种违停情形进行查处。违停车辆除依法抄告外,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拖移。

  这10种情形是:道路单侧存在两车并排违法停车的;机非隔离(或绿化隔离)的道路,在非机动车道出入口附近违法停车的;人行横道、网格线、消防通道等地点违法停车的;在城市道路机动车车道上影响交通安全、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桥梁、隧道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道路上违法停车的;地铁口、公交场站、急救站、加油站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道路上违法停车的;车辆有5条以上电子警察违法未处理或者有3次以上违停非现场抄告未处理以及在一年内(1月1日起计算)有5次以上违停抄告处罚记录的;车辆无牌或未按规定安装临时号牌的;车主经联系催告未及时驶离或者在12小时内无法联系且违停情形持续存在的;在同一地点有两次(含)以上的违停处罚记录的。

标签: 违停情形;停车;拖车;整治;道路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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