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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新政 力推装配式建筑消费者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
2017年03月22日 11:18:06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吴培均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我市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出台利好建设方、施工方和消费者的多项扶持政策,力争到2020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3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部品部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顺应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发展大势,近年来,我市在发展装配式建筑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统计显示,自2013年首个装配式项目——宁波万科城4期3号楼开工以来,经过培育成长和政策扶持,去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3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和公建项目118万平方米。

  根据《通知》,今后凡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居住建筑和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可减少资金占用:施工企业所缴纳的质量保证金总额可以扣除预制构件部分的总价再予以计取,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同样可以扣除预制构件总价再予以计取。

  对于全装修商品房项目,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层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可申请主体结构分段验收。

  消费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限额的规定;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农民自建房,在个人贷款服务、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

  “下一步将出台装配式建筑标准,着力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推广示范试点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先行先试。”市住建委主任郑世海表示。

标签: 商品房;消费者;施工企业;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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