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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医保构成诈骗罪 象山一对夫妻被判刑
2017年09月11日 14:21:59 来源: 中国宁波网 方芳 吴国昌

  去年年初,象山县的葛某(案发后已死亡)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在上海住院期间,医生建议采用从美国进口的药物进行治疗,但该药非常昂贵,需要自费。

  葛某和妻子赵某获知有人可以提供全套住院资料,以此报销医疗费用,于是立即联系了对方,双方商定制作五套资料,收费一万元。

  去年7月,葛某夫妇回到象山后,赵某拿着虚假的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先后两次到当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骗得医疗保险费12万余元。不久,医保中心发现葛某夫妇有骗取医疗保险费的嫌疑,向公安机关报案。

  日前,象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发票、住院清单等凭证骗取医疗保险的案件屡有发生。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骗取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属于诈骗罪。浙江省规定,骗取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医保;诈骗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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