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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伪造公文公章 请大家理性参加培训竞赛以防受骗
宁波: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竞赛一律不得举办
已开始报名的应中止
2018年01月29日 10:07:56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余晶晶

  宁波日报1月29日讯(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余晶晶)本月18日,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接到学校举报,反映有人携带市教研室的推荐意见,到海曙区某学校招生,要求学校推荐学生参加“备战27届脑力锦标赛”活动,经仔细比对,发现推荐书涉嫌伪造,公章涉嫌私刻,当晚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查办理中。昨天,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发表声明。

  声明强调两点:一是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学生活动均通过规范公文形式发布正式通知,从未以其他任何方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今后学校如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举报电话:87680838,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二是对于任何机构或个人伪造教研室公函或借市教研室名义开展招生、组织竞赛、推销书籍资料与商品,一经发现,将依法报案,追究不法机构和个人的刑事责任。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但如果不加强管理,过滥的、不规范的竞赛活动会造成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也会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此,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于竞赛活动的举办都出台过相应的规定。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单位(机构)或个人如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竞赛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已开始报名的项目应予以中止,收取的报名费等要全额退还。对继续违规者将进行严肃查处。下一步,市教育局就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将出台管理办法。

  这位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家长,理性选择参加有关竞赛活动,初高中招生不会与各类竞赛成绩挂钩。要提高警惕,防止被不法分子蒙骗。


标签: 伪造公文;公章;培训;竞赛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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