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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取代排污费 宁波首个征收期平稳有序
2018年04月09日 08:08:11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从1月1日起,我国首个绿色税制主体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至18日是我市的首个征收期,收取今年第一季度的环保税。

  作为环保税的前身,排污费在我国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环保税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相较排污费,环保税的征收更加严格规范,更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按照推算,水泥、钢铁、火电、化工、石油等行业企业或将成为环保税的纳税大户。

  相比其他税种,计算环保税的复杂性和技术性十分明显,被称为“最理工科”的税种。环保税法本身才28条,但附表多达6个,水、大气应税污染物达109种,另外还有6大类固体废物。多种应税污染物都需要监测、测算和计算。

  目前,我市税务部门核心征管系统、网报系统已部署上线,首个征期申报征收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地税局与市环保局顺利完成了前两批档案资料交接,累计交接环保污染源企业1943户;地税部门据此完成开展环保税纳税人的识别,建立了1452户纳税人的明细税源清册。同时,地税部门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涉税信息传递平台已经构建并已完成联网测试,实现了数据交换畅通。

  各级地税部门还根据税源名册,对相关纳税人开展逐户走访,并实地调研明州热电、申洲针织、逸盛石化等99家典型企业,全面了解排污费征管流程,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税收征管准备。

  “这项绿色税种的开征,短期来说可能由于税费平移,企业负担总体变化不大,但长期效果可期,有利于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在采访中,多家企业的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道。


标签: 环境保护税;排污;收费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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