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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夜 宁波二百的黄金被偷!警察看监控竟发现…
2018年06月01日 22:51:17 来源: 宁波晚报  

  5月26日凌晨3点多,宁波第二百货商店一楼某黄金柜台的黄金被盗!监控显示,窃贼撬锁进入商场、盗窃黄金、再原路离开,花了不到4分钟。

  海曙警方迅速出动,仅用13小时就破获了这起黄金盗窃案,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足金元宝、足金双碗、足金碗勺、足金算盘等17件赃物,总价值达12万元。今天,海曙警方通报了这起案件。

  二百商店发生黄金窃案

  5月26日凌晨4点14分,海曙江厦派出所接到报警:天一广场二百商店一楼一黄金柜台的黄金被盗。

  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联系上级请求支援。经初步了解,二百商店内只有一家黄金柜台的黄金被盗。窃贼砸破该柜台防爆玻璃,将柜内金元宝等黄金饰品一扫而空,而其他黄金柜台却没有任何被动过的迹象,连柜台上方遮盖的红色幕布都很完好。民警推测,嫌疑人可能事先在这个柜台周边进行过踩点。

  不久,海曙刑侦大队民警赶到,展开调查。经细致勘查和监控比对,民警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是一年轻男子,穿黑色短袖,戴黑色口罩,背一黑色双肩包。

  商场的监控视频也记录了嫌疑人的整个作案过程

  他先将商店北边侧门的门锁弄断,又将钢筋防盗门剪出一个口子,从那里钻进商场。之后,他直奔某黄金柜台,由于撬不开柜台锁,他直接砸碎柜台玻璃,抓取黄金饰品装入双肩包,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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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走近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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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圈处为犯罪嫌疑人正在砸玻璃柜台

  “嫌疑人非常狡猾,他事先早有预谋,作案装备齐全,且戴上了口罩。案发凌晨、无目击证人,黑夜中的监控也模糊不清。按理说,砸碎玻璃肯定会有大的响动引来商场保安,但是,事发时正好下着大暴雨,雨声掩盖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办案民警李警官告诉记者,嫌疑人从3点41分开始撬门,到3点45分逃离,整个过程不超过4分钟。

  嫌疑人骑着自行车逃离

  发案几个小时内是破案的黄金时间,民警经过商榷,决定兵分两路,分进合击。警方的第一路调查人员以案发地为中心点,从作案人员逃离,即“去”的方向追踪。

  通过调取监控,警方发现,嫌疑人离开商场后,竟是骑着自行车逃离的。他一路疯狂骑行,并一直在绕圈,专门避开监控点多的大路,往小路骑行逃窜。

  这些躲避侦查的举动让民警耗费了一番工夫,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追踪。经过连续视频侦查,警方明确了嫌疑人大致的逃离轨迹:中山东路——解放北路——江滨公园——白衣小区——秀水街——西河街。这段疯狂的骑行路,一般人可能需要花上半小时,但嫌疑人只用了14分钟。

  来到一所学校附近,他停止了骑行。翻过学校围墙后,他爬窗进入了某栋楼,过了不久,又爬窗逃走。令人诧异的是,他从学校离开时,身上的黑色短袖变成了白色短袖。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迅速赶往校区,试图寻找嫌疑人的变装装备。在一楼的仓库里,民警搜获了相关物证:嫌疑人作案时的衣服和黑色双肩包。双肩包的一隐秘夹层内,竟然有一张过期的身份证。经比对,这张身份证就是嫌疑本人的。

  就这样,警方顺利确认了嫌犯人张某的基本信息。

  张某变装的仓库是用来存放药品的,可他为何选在此处作为中转站呢?民警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立即开始调查这个仓库。该仓库的主人姓吕,女性,50岁,是某医药公司的,住在卖鱼路附近一小区里。而变装后的张某后来竟也进入了这一小区。这真的是巧合么?

  13小时,警方破获案子抓获嫌犯

  与此同时,警方的第二路调查人员从“来”的方向入手,深挖嫌疑人作案前的行动轨迹。

  经调查发现,案发前,张某在海曙某超市停车场旁边的草丛里取出了作案工具—一把蓝色塑料柄的液压钳,放进双肩包后就骑车来到二百商场附近徘徊。于是,民警又以该超市为追踪点,层层刨根,终于确定了张某的暂住地址,他是从卖鱼路附近的该小区出发的。由此,两队民警最终的追踪结果,都指向了同一地点。

  民警判断,短时间内,张某应该还未销赃,且此时经过侦查,发现张某不在家中,他外出销赃可能性极大,于是,警方快速制定了抓捕方案。

  警方在追踪时发现,张某此前经常在鄞州云龙一带活动,且在那边有较熟悉的朋友,于是警方立刻组织部分警力前往云龙镇附近一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守候伏击。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个小时的蹲守,民警发现张某和吕某都进入了云龙镇某药店内。民警迅速封锁了药店,并很快将张某控制住。

  民警问在场的吕某,对这起黄金盗窃案是否知情,有没有见过那些黄金饰品,吕某连连否认。可是,当民警转过身去准备在药店内搜查是否有赃物时,吕某迅速将自己的手提包藏入了床底下。

  民警注意到了这一反常行为,从床底拿出手提包一看:金元宝、金碗勺等黄金饰品都在里面。

  于是,民警将张某和吕某一同抓获。这起黄金店被盗案也于案发后13小时快速告破。

  看到金元宝“很诱人”,他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张某,江苏人,25岁,曾因盗窃被判入狱。作案前,他曾在小饭馆里打过工,认识了经常去饭馆吃饭的吕某。张某一直叫吕某“姐姐”,但实际上,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

  张某没有固定工作,整日混迹在社会,靠小偷小摸赚取日常开销。就在案发前两天,他曾到过第二百货商场买鞋子,看到商店一柜台内的金元宝,个头大、金灿灿、“很诱人”,加之最近手头紧张没有余钱,便萌生了想去商店柜台盗窃黄金的念头。

  案发当日凌晨3点左右,他独自一人来到商店门口,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打开了商店玻璃门后的钢筋防盗门,砸碎装有大量黄金饰品的玻璃柜,盗取10多件黄金饰品迅速离开案发地点。

  在仓库中换好衣服后,张某还曾骑小黄车回到二百商场附近。远远看到商场旁停着警车,他慌忙回到住处,将盗窃所得饰品悉数放入女友吕某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中,并让女友加以保管。之后,两人离开住处去云龙的药店谈生意。

  吕某则交代,她对张某去二百作案并不知情。拿到的这些黄金饰品后,她随口问过几句,张某说是朋友那里拿来的。不过,她也意识到了这些东西来路不正。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海曙警方刑拘。而吕某由于涉嫌帮助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被警方刑事拘留。

标签: 商场;黄金饰品;被盗;柜台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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