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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忘锁后备厢 慈溪一酒店保安监守自盗
2018年11月07日 09:11:08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路余 孙淑女

  中国宁波网11月7日讯(宁波晚报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路余 孙淑女)车子停在酒店停车场,从酒店出来准备驾车回家时,发现放在后备厢里的装有3万元现金等重要物品的包不翼而飞。车子没有被撬的痕迹,怎么车内的财物就不见了呢?原是,该酒店负责管理停车秩序的保安与人合谋,策划了这起监守自盗的案件。近日,慈溪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

  今年5月22日晚,老宋在慈溪一家酒店和朋友聚会吃饭,把自己的奔驰汽车停在了酒店门口的停车位上。到了深夜,老宋准备离开时,却发现放在后备厢里装有3万元现金等重要物品的包不见了。老宋还仔细检查了下车门,发现没有任何被撬的痕迹,觉得事有蹊跷,便报了警。

  第二天9点左右,民警根据线索在事发酒店门口将嫌疑人张某带至派出所审查。张某40多岁,河南人,是该酒店负责管理停车秩序的保安。5月22日晚,张某正在酒店上班,发现停车场内一辆奔驰轿车后备厢没关,里面还有钱包等物品。张某没有自己动手盗窃,而是打电话联系了老乡田某。田某也没敢直接接下这个“差使”,便将这事告诉了老乡谭某。两人见面一商量,决定怂恿另一个老乡郭某去动手。

  郭某当时正缺钱,被田某和谭某说动了,同意去实施盗窃。根据张某提供的作案目标的具体车型、车牌号等信息,郭某顺利地从轿车内窃得一个包,包里除了3万元现金,还放着身份证、护照、银行卡等物。得手后,郭某将现金抽出,并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塞进包里,然后将包扔到了路边的河里。

  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田某和谭某分别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标签: 车主;停车场;保安;盗窃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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