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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给建设工程“上保险” 3年累计为企业减负5.9亿
2018年11月21日 08:30:22 来源: 甬派  

  经过3年的试点,宁波的工程综合保险业务,从无到有,实现了跨越式增长,业务量不断刷新纪录。

  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截至目前,超过1300家建筑企业投保了13000多单,共释放保证金89亿多,为企业减负5.9亿元多。

  建筑工程保险开启“破冰之旅”

  浙江是住建部确定的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省,宁波又是省住建厅确定的试点地区。借助宁波市申报创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实验区的“东风”,2015年,我市房建和市政行业率先启动建设工程综合保险“5+1”试点模式,由太保产险宁波分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公司,联合行业内人保、国寿财等5家实力强、资质优公司,组建了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工程投标、建设合同履约、业主合同款支付、建筑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支付5个保证金保险,开启了保险在我市工程担保市场的“破冰之旅”,建筑工程综合保险应势而出。

  “工程保险的直观减负效果明显,短时间内受到了建筑业企业,特别是融资相对困难的中小企业的积极欢迎。”市建筑企业管理处副处长金凌介绍,“目前,本地企业的投保率已达到65%,作为主要投保品种的履约保证金保险的(担保)市场,占有率已达到48%左右,人工工资保证金保险的市场占有率也达到了23%左右。工程保险模式,已经被绝大多数的建筑企业所熟知和接受”。

  首笔赔款支付30多万元

  9月10日,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向滨江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付了建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赔款30.79万元。这是建工综合险自2015年12月在宁波落地后的首笔赔款。

  2017年12月31日,北仑区小港实验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活动室工程施工单位向宁波市建工综合保险服务中心投保建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根据约定,当承包人未能按建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对发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8月,该工程因施工单位资金问题导致停工。市建工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北仑分中心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赴施工现场,与工程双方及北仑建管处核实情况、收集资料,并将赔款及时赔付业主方。赔款的及时到位有效避免了因停工而对业主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项目尽快恢复施工。

  3年实际为企业减负5.9亿元

  记者了解到,推行3年,宁波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业务不短刷新纪录。

  业务规模跨越式增长。到2018年9月底,超过1300家建筑业企业共投保13592单,其中2018年1-9月投保7416单。比2017年同期增加1倍,2017年投保5615单,比2016年增加11倍;从为企业释放的保证金数量上来看,截至2018年9月底,共释放保证金89.27亿元,其中2018年1-9月释放40.15亿元,比2017年同期增加0.43倍,2017年释放39.19亿元,比2016年增加3倍。而累积释放保证金超过1000万元的建筑企业就达到了120家。

  建筑企业减负效果显著。由于目前工程保险的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大至72倍,按企业保证金平均融资年华成本8%测算,扣除保费,截至今年9月底,实际已经为企业减负5.9亿元。

  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

  工程综合保险“5+1”试点模式,“5”,是指工程投标、建筑合同履约、业主合同款支付、建筑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支付5个保证金保险。“1”,是指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

  房地产开发商对住宅工程是施工过程中,特别是成品装修时的质量防控不到位,造成交付使用时功能和观感质量缺陷较多,而保修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住宅产权人的要求,继而引发频繁质量投诉,这既让消费者感到烦心,也让开发商穷于应付。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让业主住得舒心,安心,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宁波以住宅工程为切入口,探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并通过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建立起覆盖各类工程、险种丰富、内容全面的工程质量保险体系。

  试点内容涉及结构整体质量、构件质量、超出规范允许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破损等以及设备安装和装修等9项。

  保险期限定为项目集中交付之日起2年,考虑交付初期是质量投诉的高发期,其次经过两年两个周期的外界环境检验和设备运行,该有的质量缺陷基本能表现出来,时间过长则可能夹杂产权人使用不当等因素。从交付之日起算责任理赔期,能让产权人最大程度获得由于工程质量缺陷而享有的维保服务,也是对保险机构、风险管理机构责任落实和过程管理成效的考核。

  保险机构对保险期限内保险标的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义务,要求保险机构设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和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自行建立或委托第三方保修机构,提供专业、高效的维修服务。同时,保险机构有权依法对质量缺陷的责任单位实施代位追偿。

  目前,宁波已有3个项目开展试点,共有3家开发商、3家保险机构和1家监理企业,1家代建企业参与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工作。

  得到住建部肯定,宁波模式值得推广

  去年12月,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在宁波召开了首个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对宁波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的工作思路和操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3月,全省推进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现场会在宁波召开。会议表示,浙江省内其他各地在探索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时,可借鉴宁波模式。

  新闻多一点

  什么是“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工资支付、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阶段和核心环节。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投标、履约、工资支付、施工质量保证的形式之一。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险种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发包人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保险、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

  给建设工程各个阶段“上保险”,有何好处?

  在建设工程领域采用保险机制,是国际的通行做法。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担保的形式之一,与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具有同等效力。

  一方面,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能丰富保证金缴纳方式,依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责任风险,且其保险费用与现金、银行保函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更重要的是,它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大大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在保险中引入了行业诚信机制,保险公司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所公布的行业主体信用信息,发挥费率的市场调整作用,对各投保企业实施差别化费率,实行市场差异化调节,促进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优势。有利于调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推行保证保险机制并非强制性,而是创新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各市场主体多提供一种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供各市场主体结合实际选择。

  记者 沈莉萍 史米可 文/摄

标签: 综合保险;建设工程;宁波;保险;保证金;赔款;试点;交付;保险公...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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