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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新规明年实施 相关产品出口应符合限用要求
2019年04月26日 08:36:57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董娜 通讯员 马康茅 郑波

  记者昨天从宁波海关获悉,根据欧亚经济联盟(EAEU)技术法规过渡条款的最新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在欧亚经济联盟允许制造和投入的电气工程和无线电电子产品,需按照新规进行符合性评估并获得合格评定文件。

  据介绍,欧亚经济联盟是一个由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亚美尼亚、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6个国家,为加深经济、政治合作与融入而计划组建的超国家联盟。中国是欧亚经济联盟最大贸易伙伴国,欧亚经济联盟中最大的成员国俄罗斯去年自中国进口的机电产品货值达264.5亿美元,同比增长3.9%,占俄罗斯自中国进口总额的50.7%。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宁波出口欧亚经济联盟金额达27.2亿美元,同比增长22.7%,产品主要包括家电、灯具、电动工具、服装等,新规强制实施后对我市出口企业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

  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自2018年起新规已经生效,并且规定了两年多的缓冲期。该技术法规旨在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和环境,限制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含量。

  据悉,新规涉及范围较广,适用于家用电器和设备、IT设备、电信、照明和办公设备、电动工具(包括音乐)、休闲和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和游戏机、现金管理设备、电缆产品、保护性关闭装置(RCD)、消防和安全检测器等,基本覆盖了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大量生产和进口的产品,EAEU将据此确定电气行业中有害物质的主要消费水平。

  随着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合作的逐渐推进,中国出口商品将面临欧亚经济联盟认证认可、技术法规、标准、检验检测等一系列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市场准入限制。为此,宁波海关建议出口企业对其政策法规动态有必要持续动态跟踪,对产品有害物质特性形成的相关过程进行全链条分析,确保产品真正符合新规中有害物质的限用要求。


标签: 经济联盟;欧亚;新规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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