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在高速路中央换车胎?这位妈妈的"神操作"就问你怕不怕
2019年05月21日 15:35:17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王晓峰 杨公允 通讯员 陈谦 林凯

  开车上高速,如果你遇到车辆抛锚或者车爆胎这样的事,会怎么处理?懂高速行车知识的驾驶员会牢记并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九字警句进行处置。因为这样能避免可能发生的二次事故带来的伤害。但今天下午,有位妈妈的操作令高速交警也吓坏了,她直接在高速路中央换起了车胎,想想都不寒而栗……

  5月19日下午两点半左右,G15沈海高速往台州方向1568公里附近,因为宁海“开游节”的缘故,车流量有些大。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一大队的陈警官例行巡逻到此处,他突然发现前方车流出现了“问题”——都在刹车并且紧急避让。往前一看,一辆红色轿车停在超车道上,开着“双闪”,距离它不到5米处放着三角警示牌。

  陈警官赶紧停车,并在后方做好示警,上前查看情况。眼前的一幕让他后怕不已,只见一位穿着裙子的女司机正蹲在车辆左前轮处,支起了千斤顶,拿着螺杆准备卸轮胎螺帽,而车内还坐在一名小宝宝。看到交警过来,这名女子怪不好意思的,擦着满是油污的双手,报以尴尬的笑容。

  陈警官等人立即出手,帮她将车开到应急车道,又帮忙换了轮胎,随意至宁海南出口询问情况。原来,这位“90后”妈妈带娃回娘家,行驶至此处时发现车胎没气了。女汉子脾气一上来,直接一脚刹车,往超车道一停,安抚好宝宝后,就张罗起换车胎来了……

  “在‘超车道修车’或者‘事故后在车道内理论’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这样极其容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车辆损坏可以再修,但生命只有一次!”事后,经过高速交警科普,这位年轻的妈妈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巨大危险性,也是后怕不已,并连连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干了。最终,高速交警对其在“车辆故障后未按规定在车辆后方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进行了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标签: 高速交警;车胎;妈妈;高速路;驾驶员 责任编辑: 汪江军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img.zjol.com.cn/mlf/dzw/zjxw/zjnews/nbnews/201905/W020190521561859536054.png